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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滿意的文章選集(639)

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重手整頓議會秩序刻不容緩 

(原文發表於20140527) 

行政長官梁振英522日出席立法會的答問大會。梁振英開場發言時,即嚴詞批評拉布,到回應街工梁耀忠提問時,再指拉布影響香港競爭力,說社會對此「深惡痛絕」。有份拉布的人民力量陳偉業反唇相稽,斥香港人對梁振英才是「深惡痛絕」,並向他投擲「豆沙包」,陳志全站起高叫口號、社民連梁國雄站起但未成功擲出豆沙包。擾攘一輪,陳偉業與黨友陳志全及社民連梁國雄齊齊被逐,曾鈺成先宣佈休會,後決定「腰斬」答問會。 

梁振英步出會議廳時,讀出講稿強烈譴責議員擲物,問責官員則「一字排開」站在他背後。梁振英表明,不希望再發生近距離向官員擲物的行徑,「任之由之,不單破壞綱紀,破壞立法會的莊嚴地位,損毀香港的國際形象,嚴重妨礙立法會運作,更破壞行政立法關係」。 

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表示遺憾及痛心,說自己參與公共服務多年,行政立法關係緊張的程度,可說達到「臨界點」,惡劣程況是他出任公職幾十年來從未經歷過的。他強調,若議員不同意行政機關,可以通過議會機制監察、質詢以至挑戰,「一切都應該以合理、文明方法進行」。 

就事論事,梁振英和林煥光說理有理。林煥光的擔憂可謂人同此心,當前不管大小政務,議案有多重要或多迫切,政府都不可能順利通過議會程序處理,動輒面對拉布或不必要的程序拖延,完全無法掌握施政進度。而官員包括特首跟議員關係之不文明,同樣前所未見,不忍卒睹。 

腰斬事件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指出,德國國會對議員行為設有懲罰機制。民建聯議員葉國謙向議事規則委員會建議修例,議員若因行為不檢被逐出會議廳,就不能出席緊接的會議;另一行會成員兼民建聯副主席李慧琼亦支持修改議事規則,嚴肅處理激進派的行為,指出其他國家議會亦有懲罰機制,故可考慮以扣薪或禁止與會等方式,增加議員利用議事規則以達政治目的之成本。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有關懲處機制僅為針對議員一般紀律,例如缺席或不投票,議會對處分這類行為較易有共識。不過,他說若涉及會議期間議員一些政治行為,要以罰款或不讓議員出席下次會議的方式處理,相信爭議較大,亦不敢肯定議會的權力是否能作出這類處分。 

曾鈺成作為民建聯的創黨主席及建制派的中堅人物,竟肯站出來擋著其他建制派(說不定包括中央)的出手維護泛民的激進議員,著實十分有道德勇氣,令人佩服。但佩服歸佩服,我認為並不恰當,他在執行《議事規則》實在過於寬鬆了,立法會今日的亂局,他有部份責任。 

葉李兩人提議的處分已屬溫和,想不到曾主席尚嫌過份,「爭議較大」又怎樣,激進議員癱瘓了立法會、削弱了香港的競爭力,爭議不是更大嗎?如「不能肯定議會的權力是否能作出(以罰款或不讓行為不檢的議員出席下次會議)這類處分」,就帶領議會修改議事規則,讓議會有這個權力。 

以任何方式嚴重地擾亂立法會議事進行的行為都不應容忍!我不太認同曾鈺成的取態,過度寬鬆其實源於過度寬宏大度,但不適合香港立法會這個特定場合、特定時期和特定人物。我這個看法,不是始於今日。早在20111028日,我在《整頓議會秩序,亂世用重典》一文就認為: 

「立法會議事堂是審議和通過香港所有重要法例和議案的地方,何等高貴、莊嚴,豈容宵小擾亂﹗香港的形象和聲譽,何等珍貴,豈容破壞和削弱﹗是時候整頓議會的紀律和秩序了。 

范徐麗泰任立法會主席那個年代,執行《議事規則》相當寬鬆。曾鈺成繼任後執行更寬鬆,簡直是過於寬鬆。基於目前法例,立法會議員不可因擾亂議事而被罷免,但可按《議事規則》驅逐離場或加以更嚴厲的處分。際此議事堂處於亂局,要撥亂反正,必須矯枉過正,果斷地實施霹靂手段,必要時大幅修改及收緊《議事規則》。 

我主張﹕任何議員如果較嚴重地擾亂議事進程,立法會主席可驅逐他離場;任何議員在任期內被驅逐離場每滿三次,將被褫奪參加立法會各式會議資格三個月;任何議員在任期內被驅逐離場每滿九次(包含第七至第九次),將被褫奪參加立法會各式會議資格一年。 

違規被褫奪參加會議資格類似球賽違規球員被罰停賽,按違規程度施以長短不一的停賽期。我主張的褫奪方式可以斟酌改動,但懲處的背後精神最好不變。 

我相信在上述的重典下,任何有心搞事的議員都會三思而後行。萬一他依然照行,議事堂所受的擾亂當會極大幅度減少,減至不足為患。」 

513日,我在《香港經濟競爭力不斷在削弱,因為……》一文中,再次指出: 

『「拉布」是議員的議事權力,但動輒以「拉布」和流會來延宕整個議事程序、阻撓通過牽動民生的政策作為抗爭手段,罔顧影響政府運作和民生事務的後果,正在令這項議事權力不斷失去其正當性和合理性。 

香港際此亂局,百廢待舉,撥亂反正刻不容緩,實在經不起再一個16天和超過160小時的「拉布」折騰來審議(其實是留難)一個其實值得鼓掌的財政預算。更何況,這樣的「拉布」,可以一而再,再而三……。 

香港的高人、能人和強人都往哪裏去了?是時候挺身而出,首先要構想和實施反制措施,果斷地施展霹靂手段,大幅修改及收緊《議事規則》。特事特辦,我贊同以非常手段打壓這等亂港行為;其次,香港的政黨和政團,應大局為重,內鬨要逐步降溫,一切以全體港人的長遠利益為依歸。 

香港市民為自己的利益,由今日至2016年年中,應金睛火眼看清每一個議員期間的言行,誰在議事堂上死性不改亂港的,屆時在選舉就用選票將他們踢出局!』 

泛民激進議員在議會上屢屢亂港早已有之,於今為烈,為香港長遠利益,是時候站出來制止他們繼續胡作妄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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