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博士, 你好. 我之前都有回應過, 不過好像被刪除了, 就是印花稅階的問題. 現行的稅階的適用稅率, 是十幾年黎有加冇減, 當年為幫助小民上車200萬下樓價收100蚊的, 也沒有因水漲船高跟隨向上調整. 既然換樓可以不受金管按揭規管, 為什麼不可提高稅階從低徵收, 搞活流通? 這不就是與民爭利嗎? 需知國內產權轉移書據只是納萬分之五印花, 外加恒定的約3%契稅. 設想03-08值200萬的物業, 如今可能已經升至600萬, 那麼只是考慮想換樓的人群(除非是搬細屋或住去山卡喇, 否則帳面利潤從不能realise), 換大啲負擔已經是大了很多, 仲要俾幾十萬印花, 就更加會佔住間屋, 情形同SSD雷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