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轉讓物業避辣稅,慳高達樓價6.5%[28Hse 三地產焦點 第一百六十五期 2018年5月9日] 為樓市降溫,政府先後推出多項辣招,但正所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辣招往往被聰明的買家破解。香港樓價高,買家為求避稅,令市場經常出現一些旁門左道的買樓方法。
根據報道指,藝人謝霆鋒去年以$8,500萬購入淺水灣豪宅送贈給父親謝賢,但近日發現單位已轉回謝霆鋒名下。此看似是很平常的舉動,但透過直系親屬「曲線買樓」,令霆鋒成功慳了$552.5萬的稅項。
究竟他是怎樣慳逾$500萬的稅?由於謝霆鋒手上持有不少物業,以他的名義買樓須付15%的雙倍印花稅,即約$1,275萬。而父親謝賢買樓時要付4.25%印花稅;將單位轉讓時,要付樓價的4.25%印花稅,即合共$722.5萬。
就這樣他慳稅$552.5萬,有人覺得是鑽研稅務條例中的漏洞。事實上,這做法原則上可行,亦沒有涉及犯法。在香港,近親之間的轉讓過往一般視作資產處理,而不屬於交易,因此額外印花稅、雙倍印花稅會被豁免。
其實若採用上述方法,買家可以不斷重覆運作,購入單位再轉讓予近親,從而避免不少稅務。事實上,市面上慳稅手法層出不窮,有的方法最後所慳回的費用更多,所以即使方式程序繁複亦有人採用。
記得之前最多人濫用的是利用「一約多伙」購買多個單位,以迴避繳交高昂的印花稅。由於情況嚴重,政府快速堵塞漏洞,不夠半年再次收緊印花稅機制。對於透過近親或直系親屬等「曲線買樓」,要杜絕並不容易,認為可先加入一些限制。
基於人是有自由的,政府無可能阻止近或直系親屬之間轉讓單位,但的確可從細則入手,如限制轉讓次數、規定不能夠在短時間內多次轉讓,以及可考慮規定買家需買樓一段時間後,才可轉讓予近親等。
講起送贈樓,筆者提提各位有意買樓的買家,如果你想入手的物業是業主以「送贈契」形式(即沒有代價的樓宇交易)取得,而且他在取得後5年內出售的,基本上銀行對此物業承造不到任何按揭。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單位原業主贈送單位後申請破產後,「送贈契」可能會被推翻。根據香港有關破產的條例,規定由破產人破產當天起計前5年內,曾經送贈他人的資產/物業,即使送了出去根據破產官之申請法庭仍可以命令送贈之轉易無效。
因此,銀行為免承擔風險,故不會批出新的按揭,即是說買家只可以全額付款。當然,其實筆者並不建議大家購買此類單位,即使要買要先做查冊,以及簽訂買賣協議前尋求法律意見,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