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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o 2012-10-18 17:15:26
不要再寫這些,無人有興趣。
2. To1 2012-10-18 17:44:27
多谢
3. henry 2012-10-18 20:42:17

quite intersting

4. XX的文章 2012-10-18 22:31:05
同上
5. xx 2012-10-18 23:03:09
Dr.Tong, 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
6. 阿沈 2012-10-18 23:04:55
汤博士::来江浙的香港朋友已安全回粤。希望下次你也有机会来。
7. To6 2012-10-18 23:16:59
下星期我到北京赏红叶,11月见
8. To6 2012-10-18 23:26:31
多谢招待
9. po 2012-10-19 06:29:28
不要亘役無味的故事
10. 良心 2012-10-19 10:42:54

        香港号称法治之区,但黄毓民违法假宣誓,为何无人管?立会主席不敢管,建设派不愿管,反对派(对自己人从来都不讲法治)偷着乐,真是滑天下之大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