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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多人賣樓,租盤愈少

湯文亮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有老友打算賣樓,但買樓的人不多,租樓的人非常多,物業代理叫佢先將單位出租,然後可以連租約賣,老友問下我的意見,老實說,如果將單位出租之後,有興趣買的人更少,因為在辣招之下,香港人買第二個住宅單位要付15%特別印花稅,已經很少人買樓收租,如果是自用的話,一定要交吉交易,單位唔可以交吉,根本唔會睇,即使單位有租約,業主都會先將單位交吉,清理乾淨,做一些執漏,然後才攞出去賣,點會有人將單位出租之後才賣,就算買家有興趣,都會大幅壓價。

  老友記起,有一次帶客睇樓,老友以為個客想買,而客人只是打算租樓,並且主動話他住得很好,但業主要賣樓,他冇辦法才搬走,他當時不以為意,原來業主在賣樓之前真係要將單位交吉,如果他如代理所說,先將單位出租,然後再慢慢出售,真係唔知道幾時才可以賣得出去。

  市面上亦有一些單位連租約出售,打算買樓的人很難到單位睇樓,而且他們亦不了解租客,唔知道租客會唔會好麻煩,小小嘢都會投訴,是否有欠租,買家就算有興趣,都會大幅鋤價,所以,一般業主都唔會連租約出售,除非租客是親戚朋友,自己收唔到樓,唯有連租約出售,等新業主去收樓。

  由於打算賣樓的業主都會先將單位交吉,清空現有租客,所以,愈多業主賣樓,愈少租盤,而租客數目則會增加,結果是租金飊升,政府只有兩條路可行,一是放寬港人買樓辣招,令香港人可以買樓收租,就唔會介意買一些連租約單位,租客亦有不擔心會被業主清空,不過就會受到不少人質疑,認為政府偏幫業主,所以政府明知是是可行,但遲遲唔敢去做。另外可以用強硬的方法,甚至會得到不少市民掌聲,就是推出租管,業主不能將原租客趕走,最多只能夠向土地仲裁處申請市值租金,不過這樣做表面上幫了租客,但實際上令到不少業主唔敢將單位出租,因為在出租之後不能夠收回,單位就要作出大幅貶值,業主不得不慎重考慮。

  不得不提無論是那個方法,對業主都會有重大影響,而且結果是南轅北轍,如果撤銷辣招,樓價一定會上升,當然是有利業主,倘若推出租管,收租物業就會貶值,業主當然唔會歡迎,估計兩個方法政府都不會採用,唔會畀自己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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