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名:社評
特首梁振英向一份報章發律師信,指該報一文稱他「涉黑」是誹謗。或許梁振英對該指控氣憤難平,惟掌公權力者須受公眾監察,在有其他途徑澄清下,輕率用法律手段,徒惹打壓言論批評,並恐激化社會對立氣氛,實非明智。
慎用法律手段 慎思政治衝擊
有報章在上月底刊登一篇評論文章,指稱梁振英「涉黑」。平情而論,該指控對梁振英個人品格與特首權威的影響,都極其嚴重。梁振英或許感到委屈,認為要嚴肅處理,故在本月初以個人名義,向該報發律師信指該文誹謗。
惟梁振英並非一般平民,而是特首,24小時都掌握公權力,難有個人身份可言。平民以法律維權實無可厚非,特首採法律行動前,則必須在政治上深思熟慮,考慮的不應只是個人榮辱,而是本港整體利益。特首此次行止在政治上並非明智之舉,原因有四。
其一,不利公眾監督政府。特首發律師信指傳媒誹謗先例一開,市民擔心其他高官會否上行下效,日後輿論若再有對高官的尖刻批評,或會惹來官非。此恐客觀上導致寒蟬效應,有損公眾對政府監督權。故其他民主社會,鮮見政府首腦會控告媒體誹謗。
其二,影響香港國際形象。香港言論自由向來受國際稱許,亦是本港成功基石之一,惟今次事件可能令外界憂香港會否走上新加坡之路,領導人動輒以誹謗起訴壓制異見,將法律當成打壓異己工具,令本港自由開放的國際形象受損。
其三,增加市民對本港核心價值的憂慮。自回歸後,市民憂心民主、法治、自由等核心價值會否退色,特首作為香港最高政治領袖,就更要小心行事,避免挑起損害言論自由的疑慮。
其四,升高社會對立氣氛。本港社會對立氣氛日趨激烈,對高官的攻擊更尖銳。惟正因如此,特首要促進香港社會和諧,更須親和包容,以寬大胸襟緩和矛盾,而非輕率用法律手段還擊,令對立氣氛不降反升。
況且,特首要處理對他有欠公允的批評,有很多較圓融的手段,如可對明顯失實的指控一笑置之;若認為事態嚴重,亦可去信相關機構澄清、或發表公開聲明以正視聽,甚至公開表示遺憾,將所有事實、理據擺在陽光下,讓市民作出公允評斷。
包容尖銳批評 維護香港利益
香港作為意見多元的社會,社會上不斷出現各種對特首、高官有理無理的批評,已是常態。官員能敞開胸襟,抱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平常心,傾聽社會的褒揚貶斥,將最能維護香港整體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