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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滿意的文章選集(1277)

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大官管小事,主要是平庸、笨拙、懶散和墨守成規的小官所致

(原文發表於201861)

 

413日信報社評說道:

特首林鄭月娥前日出席立法會接受議員短問短答質詢,大概基於「民生無小事」原則,所以議員把握機會將民生問題「小事化大」,要求政府最有權力的女當家密切關注。特區之首被要求關注民生本來沒有錯,令人感到遺憾的卻是,該等小事其實早就應該在下級官僚手中妥善處理,偏偏相關人等長期怠忽職守,才有必要勞煩特首躬親視事。

杜絕「黃牛黨」本來是警方和康文署應有之義,卻奈何,執法者一直以來有法不執,甚至陷入無法可依的荒謬處境。《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立法於一九一九年,修訂於一九五○年,時隔大半個世紀儼然進入冬眠狀態,鮮有執法之餘,也毫無修訂意圖,沒有與通脹掛鈎的罰款二千元徒然淪為笑話。更何況,法例不適用於政府場地,漏洞之明顯堪稱「盲眼都睇到」,但號稱全世界最優秀的公務員偏偏不聞不問。

「黃牛黨」有恃無恐,囤積居奇並非沒有原因,正正是執法者視若無睹,累及觀眾撳爛了電腦鍵盤仍然買不到票。現在此事驚動了特首,若然真的檢討法例予以修訂,又把門票炒賣活動列作刑事罪行,當然值得支持,但這種「大官專管小事」的施政風格,始終不敢恭維,因為反映的是「小官無所事事」,一眾官僚十分顢頇。

如果沒有議員在立法會「告御狀」,難道空負優秀之譽的公務員就不懂處理正常工作了嗎?林鄭面對的另一項民生問題涉及公廁的衞生環境太惡劣。代表旅遊業界的議員姚思榮提到,有必要改善香港的公廁質素,特別點名指出位於心臟地帶的中環街市公廁「好肉酸」,旅客望而卻步,要求推動「公廁革命」,甚至建造設計獨特的公廁。

港式公廁是何等的污穢不堪,毋須多費唇舌詳加描述,要不是「急不及待」,恐怕沒有多少人願意掩鼻光顧,還要忍受地上隨時讓人滑倒失足的濕漉漉水漬。試問,保持公廁乾爽清潔符合衞生,不是食環署的應有之義嗎?為什麼這樣的民生問題亦須驚動特區之首?

信報社評大力抨擊本港的官僚主義和系統,鞭辟入裡,但它的改善倡議『林鄭檢討法例杜絕「黃牛黨」,以及推動「公廁革命」之餘,最好憑其眾官之首的權威責成麾下滿朝文武盡忠職守,滅罪的滅罪,除臭的除臭,否則千頭萬緒的民生問題肯定百病叢生。』不會奏效的。

〝作為管理者,你所要做的工作只是宏觀掌握,高膽遠矚,而不是關心那些具體的細枝末節。因此,你所決定的只是告訴你的手下去做甚麼事,至於具體怎樣去做,你應該放心地由屬下去思考,切忌不要搞獨斷專行,不管大事小事,甚麼都是自己說了算,那簡直是管理者最大的禁忌〞

── 比爾‧蓋茨(Bill Gates)

蓋茨的管理心得,是否放諸四海而皆準?肯定有例外,起碼香港就是。

有大作為及大聰明才智的上級,通常不接納平庸、笨拙、懶散和墨守成規,當那樣的下屬居然連低頭拉車也不懂或不願,這些上級許多時候被逼放棄抬頭望路,親力親為,取代了下屬做低頭拉車的工作。這些上級這樣做,許多時是為了向該等下屬示範及令其醒悟,他們的所作所為及處事的態度和方式,真的可令事情做得更對更好,並不要求下屬死搬硬套。示範往往意不在「要求下屬與自己倒模一樣」,而在啟發,希望他們青出於藍。

有作為的高官或高管那樣親力親為,是次佳選擇。最佳的做法是撤換一切平庸、笨拙、懶散和墨守成規的重要下屬(因為改變他們不是不可能,就是極難極難及需要極其邁長的時間),而起用有能力及有相同或相近理念的人代之。在香港政府現行的體制、制度和傳統下,這種撤換實際上不可行,有作為的高官唯有不時親力親為,這是香港的無奈和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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