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論投地、樓價、買樓自住及理想(1)
(原文發表於2017年4月25日)
對於近年內地發展商積極在港高價投地,長和主席李嘉誠3月22日在集團業績發佈會上指出,內地發展商來港高價買地,付出真金白銀,公平公正去競投,即使買貴地都是其商業決定,認為香港人和自己都對此無反感及擔心,最重要保持香港是自由城市。
他又指出,地價有時平有時貴,但將公司建立於不敗之地最重要。集團資金充裕,在買地上有很多選擇,太貴不會買,價錢合理會繼續買。
他重申,因為樓價頗高,建議港人不要炒樓。他不無感慨地說:「我自己是香港人,看到香港從一個戰後辛苦及不可能(突圍)的環境,一路向上,而今日所看到,祇是炒樓、層樓高些呀,或者賺多些呀,其他建設呢?其他的理想呢?」;如收入支出可以應付應買樓自住;因為市場購買力強,未來一、兩年樓價都不會跌。
李先生的發言,素來言簡意賅,往往要細嚼才可悟出其深意。
關於內地發展商在港高價搶地,李先生的說話,要害在「地價有時平有時貴,但將公司建立於不敗之地最重要」,「在買地上有很多選擇,太貴不會買」。李先生是委婉地指出,內地發展商出價過高,他日虧本的機會很大,可能會將自己置於滑鐵盧的險境。
早前郭炳聯和呂志和不約而同說,所落的標是以有利可圖為前提的,他們之所以落敗,是因為對手出了癲價,他日虧本的機會很大,這樣的落標,他們不願做。李先生的看法,與郭、呂兩人如出一轍。
李、郭、呂三人的共同看法,對香港樓宇買家有甚麼啟示呢?個人覺得,內地發展商和買家癲價買地買樓,香港買家應跟香港地產發展商一樣,毋須跟他們癲,買樓應該「以有利可圖為前提」。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