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上市,我的立場(4)
(原文發表於2016年6月20日)
扭曲事實,刻意誤導公眾和60,000多名中原員工
5月25日,施在旗下的《am730》中公開攻擊我的上市方案:
「他(王文彥)要求在上市公司之上設立一間控股公司,持有上市公司65%的股權。這樣控股公司的決定就可以在上市公司起主導作用。這間控股公司祇有兩個股東,就是我和王文彥。
而董事局亦祇有我和他兩個。為了避免兩人各持己見沒法取得決議,他要求讓當主席的有多一票,實質上等如讓主席可以擁有絕對的權力。為了避免主席難產,他提議我和他可以輪流做主席,每人各做一年。
董事會的其他成員聽到他這樣的要求後莫不愕然。從現代管理的理念來看,公司的領導人應透過選賢與能的方式產生;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上選出董事會成員,然後再由董事會分配執行性的工作崗位,怎可以不管做得好與壞,每隔一年就可以上台當領袖?
很明顯,王文彥的一套與我的一套差異很大,如果輪流做莊,豈不是每隔一年,就得來一次大換班,然後改轅易轍,行另一個方向,用另一套策略?一間公司怎經得起這樣的折騰?王文彥為了一嘗重當中原領導人的滋味,竟然不考慮公司所要付出的代價。」
施先生無視我的上市方案建議書原文和我3月12日在中原上市工作組會議的清楚解釋[特別是A公司不會亦不可能干預中原(中國)董事會的運作],又重彈3月12日在會上那套舊調,那是斷章取義、移花接木、扭曲事實和刻意誤導公眾及60,000多名中原員工。在這裏我要特別強調,上市後的中原(中國)非獨立董事(施、王所委任的,可以是執董,亦可以是非執董),任期最低限度有3年,而且可以一再續任,何來「每隔一年就得來一次大換班」?而在A公司股東協議制約下,王不能免除施系董事,反之亦然,董事會每年大換班的機會微乎其微。再者,上市後我所委任的中原(中國)執行董事,主要會來自中原(中國)內部的理性、務實、開明及具有強烈改革意識的高管,以確保內行幹練的自己人管自己人,以及確保公司所制定的政策和策略有持續性和穩定性。
扭曲事實和刻意誤導有戰略目的
我罵得過份嗎?請大家將我在3月12日呈交給中原上市工作組的「中原上市建議書」(見《中原地產上市,我的立場(2)》中的附件)和同日我在會上糾正施永青對我所提方案存在誤解的話,和他口中的王文彥上市版本比較,你會發覺兩者差天共地。他口中的王文彥上市版本,根本不是我的上市版本,最低限度不是我版本的全部,最重要部份都被閹割了;他有自己的上市方案,但卻由始至終沒有公開地向公眾及60,000多名中原員工透露,祇拼命地攻擊王文彥子虛烏有的「方案」;提及一個事實,隱瞞部份重要真相,甚至扭曲了事實,那不是徹頭徹尾的斷章取義、移花接木、扭曲事實和刻意誤導嗎?怎會罵錯!
堂堂中原集團主席,這樣令中原蒙羞,智者不取。
施先生那樣斷章取義、移花接木、扭曲事實和刻意誤導的說法,不僅見諸《am730》,較早時候更見諸各大報章。施先生那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掩蓋堅拒我那更合理及更符合各方利益的上市方案的真相,以及將自己阻撓中原(中國)上市的責任完全推給我。面對上市心切的50,000多名中原(中國)員工,他更有誘因這樣做。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