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的上市
﹙原文發表於2016年2月4日﹚
十多年來,不斷有人問我中原地產為何不上市。
上市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有一系列問題要考慮:第一要考慮的是有沒有必要上市;第二如果有需要,在哪個時機上市最好;第三要考慮用甚麼方式上市才最適合;第四,股東的利益和願景各有不同,大家要就上市條件達成一致共識。
在上述四個條件都充份具備的情況下,我從不反對中原上市。
施永青第一次提出上市是在1995年,那時中原(中國)還未成氣候,中原的市場主要在香港,而我們的營運之道是以戰養戰,賺到的錢就多開門店。當時公司在香港的盈利足以支持中原(香港)管理層所需的業務擴充。那是說,管理層想開多少間分行,公司就開多少盞綠燈,從不缺錢,而公司的品牌亦是響噹噹的,上市的需要性不大,我因此不大贊成上市。現在,如果純粹從中原(香港)的層次來說,門店數目達到300多家,際此樓市進入下跌浪及沒有業務新亮點的情況下,上市所得到的資金也無用武之地。中原(香港)沒有上市的需要。
中原(中國)是另一番境象。最近兩三年在強敵鏈家的打壓下,中原(中國)落了下風,中原集團是否需要讓中原(中國)直接或間接上市,有待深入研究,再作定奪。
我的檢驗標準,基本上仍將是上述那四個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