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茶餐廳老闆話我們長年幫襯,搞了一個小型聚會,叫做忘年會。我最初收到這個訊息,以為老闆有一個忘年戀,趁大除夕話俾大家聽。原來不是,只是一般聚會。不過,我們十幾人什麼也不用帶,老闆全部搞掂,包括酒水在內。其實,國內有不少企業在農曆新年前搞忘年會,多數在下午舉行。大家閒話家常,有份出席的大多數是中級以上職員,亦有不少職員可以參加忘年會而髙興。在忘年會中,老闆會講一些鼓勵說話,分發一些現金花紅,全部人所收到的都是一樣,六點前一定散會,方便職員回家吃晚飯。
昨晚有一個參與忘年會的人表示,他用了媽媽的名義買了一個住宅單位,他不擔心媽媽會給予其他兄弟,因為全部都生活得唔錯。本來,他打算用父親名義,但物業代理提醒他,如果他父親在外面有小三,甚至有私生子,他父親將那個住宅單位送給小三或者私生子,他沒有權力反對。穩陣一些,用媽媽的名義安全一點,最多是益了其他親兄弟。佢唔講,真的唔知,所以在售樓見到買樓的高齡人士都是母親,原來做兒子的信唔過父親。老實說,今次大鑊了,做父親的一定不滿意,以後就會家嘈屋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