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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餐廳亂話(89)信託書有效抑或遺囑有效

湯文亮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跑完步去到茶餐廳,見到一個熟客同老闆講到口沫橫飛,我依稀聽到是他如何破解政府取消一簽多約,老闆稍後同我講那位熟客昨日一口氣買了三個新樓單位,又唔需要俾15%新印花稅,我話咁叻,其實只是死路一條,他只不過利用別人名義替他買樓,老闆話我講得沒有錯,那位熟客叫他的父母各買一個單位,並且在律師樓簽了信託書,證明父母只不過是替他持有,在適當時候可以轉回給他,只需要付100元印花稅,老闆讚那位熟客非常有腦。

  我同老闆講,以後,那位熟客替父母供樓就有份,收樓就未必一定,倘若他的父母立下遺囑,在他們過身後,將名下單位給另外的兒女或者任何人,即使買樓的兒子有信託書,但要取回物業的機會就微乎其微,就算向法庭申請,結果都只會按遺囑執行,況且,那位買樓兒子亦未必夠膽以信託書收樓,說到底這是逃稅行為,不但收唔到樓,隨時會惹上官非,老闆將我的說話轉告給那位熟客,口沫立刻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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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打工仔 Andy 2017-04-13 09:56:05
遺囑先行, 合理! 
所以仲要出名買樓人立埋遣囑將單立指返比自己才穩陣!
2. yyfan 2017-04-13 10:24:31
遗嘱可以随时更改,一样唔稳阵
3. 引刀一快 2017-04-13 11:21:48
呢招以前喺大陸一樣有人用,就係去公證處做公證,依傢冇喇。
4. AH-HO 2017-04-13 12:10:01
政府寫明要『是代表自己行事』先可以用較低的印花稅。去律師簽字也要簽一份聲明的。
如果呢頭同政府聲明是代表自己行事,轉頭又寫信託書。。。隨時野官非。
5. Tony lam 2017-04-13 13:22:17
七屎  以前用有限公司就OK、個人…其實好似債務咁解啫、但有乜依郁就抝下囉嗦D、而家 ? 好似樓上話齋分分鍾食官司、投資唔係賺硬…惹來騷味冇謂吖 !
6. 打工仔 Andy 2017-04-13 14:24:36
引刀兄

大陸唔做公證可以做乜 ? 
7. 史路比 2017-04-13 15:21:25
已經有案例,誰人出錢供樓,樓就是誰實際擁有的,遺囑都行埋一邊。
8. 引刀一快 2017-04-13 19:01:57
打工仔兄

呢門早就俾人封咗喇。
9. 湯博士支持者 2017-04-15 10:39:23
看完湯博士的文章, 一針見血, 真心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