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完步去到茶餐廳,見到老闆同佢個仔有爭拗,太子仔認為七警判罰過嚴,最多是五個星期,老闆引用辯方律師話,刑期不算太重,換句話說,辯方律師都知道七警的確是有打人,是知法犯法,刑期是適當,兩人問我的意見,我話唔講得唔得,兩父子爭拗完,沒有隔夜仇,我企任何一邊都會得罪另外一人,唔答就最好。
香港人沒有讀過鴉片戰爭歷史,當日,兩廣總督林則徐在銷鴉片之前,先將其子以吸食鴉片理由定罪,而且是死罪,這樣才可以整頓軍紀,能夠在虎門撃退英軍進攻。其實,今次七警是犧牲者,與林則徐兒子一樣,以後,對於曾經參與暴亂的人才可以施以重罰,如果今次是緩刑,或者是社會服務令,以後,就很難對暴亂者施以重罪,所以,我估計七警是不會上訴,兩父子聽完都滿意,這叫做綠陽移作兩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