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人問我教仔女方法,我老實說,我唔識,就算我一對仔女在別人眼中是唔錯,但我仍然沒有資格或者能力教人怎樣教仔女,教仔女其實是吃力不討好,若果自己教唔掂,就千祈唔好認為其他人可以將自己仔女教得好,雖然古人話易子而教,其實是錯的,大飢荒時雙方易子而食就會出現,易子而教究竟出自那一個典故,我又不得而之。
不過,替人教仔就不可以,替人養仔就時有發生,如果跟一個物業投資者去巡舖,他會話那些舖位租客是替他養仔,十多二十年後,當這個仔長大,就身價不菲,有人就會懷疑,那些租客豈不是很蠢,絕對不是,那些租客利用舖位做生意搵錢,與業主各取所需,雙方都不能夠講蝕底著數,但如果該物業在業主與租客之間,多了一個包租的人,除非他有豐厚的利潤,否則,他就是最蝕底的人,因為他其實是替業主養仔,或者會有人不明白,做包租等如做無本生意,怎會蝕底,應該是大有作為,我只能夠說,如果大有作為,包租行業就應該非常蓬勃,唔似得好似今日咁式微,結果就是答案。
做業主其實是唔喜歡租客將他的物業分租,因為租客不能保證三房客的質素,而且,一個單位本來是一家四口之用,分租下變成有十多人使用該單位,想唔快殘都唔得,如果業主肯接受分租,只有一個理由,就是他的物業長期空置,不得不向現實低頭,所以,一般租約早已講明,租客是不可以分租。至於三房客,他們亦知道該單位的市值,相比之下,就會認為所付租金超貴,而且,三房客既然住同一單位,就有可能聯合起來向二房東壓價,否則,就會集體搬離。就算上述的是我過份憂慮,二房東所賺的始終是蠅頭小利,而過了一段時間,物業始終會升值,他們只不過替業主養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