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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其實是替別人養仔

湯文亮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曾經有人問我教仔女方法,我老實說,我唔識,就算我一對仔女在別人眼中是唔錯,但我仍然沒有資格或者能力教人怎樣教仔女,教仔女其實是吃力不討好,若果自己教唔掂,就千祈唔好認為其他人可以將自己仔女教得好,雖然古人話易子而教,其實是錯的,大飢荒時雙方易子而食就會出現,易子而教究竟出自那一個典故,我又不得而之。

  不過,替人教仔就不可以,替人養仔就時有發生,如果跟一個物業投資者去巡舖,他會話那些舖位租客是替他養仔,十多二十年後,當這個仔長大,就身價不菲,有人就會懷疑,那些租客豈不是很蠢,絕對不是,那些租客利用舖位做生意搵錢,與業主各取所需,雙方都不能夠講蝕底著數,但如果該物業在業主與租客之間,多了一個包租的人,除非他有豐厚的利潤,否則,他就是最蝕底的人,因為他其實是替業主養仔,或者會有人不明白,做包租等如做無本生意,怎會蝕底,應該是大有作為,我只能夠說,如果大有作為,包租行業就應該非常蓬勃,唔似得好似今日咁式微,結果就是答案。

  做業主其實是唔喜歡租客將他的物業分租,因為租客不能保證三房客的質素,而且,一個單位本來是一家四口之用,分租下變成有十多人使用該單位,想唔快殘都唔得,如果業主肯接受分租,只有一個理由,就是他的物業長期空置,不得不向現實低頭,所以,一般租約早已講明,租客是不可以分租。至於三房客,他們亦知道該單位的市值,相比之下,就會認為所付租金超貴,而且,三房客既然住同一單位,就有可能聯合起來向二房東壓價,否則,就會集體搬離。就算上述的是我過份憂慮,二房東所賺的始終是蠅頭小利,而過了一段時間,物業始終會升值,他們只不過替業主養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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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黃加× 2015-07-29 09:42:25
有道理, 包租係賺租金差。 樓市升的賺唔到, 仲要比貴d 租比業主。10% 微利。 

好的位業主自己做, 流出來, 都係次一點。
如遇租金見頂回, 業主要加租, 分租租客要減租, 可由賺變蝕。





2. 引刀一快 2015-07-29 09:56:42
唔知二房東有冇停水停電同開鎖嘅權力?二房東同三房客簽嘅合同,又係咪同業主簽嘅一樣呢?

3. 路人甲 2015-07-29 10:30:57

係大陸就係斷水斷電架拉, 哈哈!
4. 真真 2015-07-29 10:50:20

陳茂波在大角咀的劏房,他自己說是板間房。(其實我不知兩者有什麼大`分別) ,好像就是租給二房東,再由二房東分租給三房東,四房東......。十幾廿年來,大家樂此不疲,相安無事。不過二房東又好似不是住在陳茂波間屋的。仁

但陳茂波收租就袋袋平安。

5. 狗頭貓 2015-07-29 11:22:29
做物業管理公司每個月收租咁收 ,好過做包租公 .包租公被業主和租客兩邊夾 , 物管公司則兩邊管 .
6. Alan Pepper 2015-07-29 15:44:58
現實上只是分租改變為物業管理,將分租的風險留給業主及租客之間,但收取租金差額,作為管理費。這才是生意
7. Alan Pepper 2015-07-29 15:46:39
5.

原來已經俾你講完 
8. 狗頭貓 2015-07-29 16:06:31

謝謝 alan 兄.

存在就是合理.

9. 舍神 2015-07-29 16:21:46
早幾年,包租在國內可以是很高回報。
在上海,有一些如香港唐樓的屋,但地點很不錯。
原業住又未必有財力裝修,收的租金可以很低廉 e.g. 3-4k人仔月租!還可以分租(似乎很common...文化差異罷! 哈哈!)
我識得有港人做設計及裝修的,花十多萬就可以換然一新!再轉租可以去到15k。
國內租約一簽可以五年甚至十年!一年多就回本! 餘下的是利潤!照版 copy十多間.....也不外百萬之數。利潤可以相當吸引!同香港包租比較, 好似不同市場生態!
10. 引刀一快 2015-07-30 04:16:20
To 9樓 舍神

呢樣嘢早就係違法,幾個部門都有權執法,居委同城管都可以搞你。大陸唔係完全冇劏房存在,首先要過消防一關,又唔準亂鋪水管,總之要捉就一定捉到你。前幾年好多超筍盤放出嚟就係因爲劏咗房,要還原唔單止要大筆錢,好多時屋嘅結構都已經傷埋。
最有價值嘅係雙厠屋,呢類屋一開二係好易避開相關規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