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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策略篇 - 命名權

湯文亮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當日,梁錦松初出任財政司長時,在港大校園唸出辛棄疾《賀新郎》的一句「風流酷似,卧龍諸葛」。今日,發展商為尖沙咀豪宅命名,相信亦出自同一首詞,「鑄就而今相思錯,料當初,費盡人間鐵」─ 「名鑄」。
 
  近年發展商為樓盤命名實在是費盡心思,不似往日,以街道命名,地區命名,甚至以業主名命。如今,要  不落俗套,又要符合風水筆劃,更加要Elegance(典禮)。不過,亦有簡簡單單將街道名和號碼串連在一起如北京道一號。
 
  往日,命名權可依附在任何一個單位,甚至連車位出售,擁有者可根據自己的喜惡而將大廈的名字更換,但幾宗法律訴訟後,現確定若不取得全部業權,或取得全部業主同意,大廈名字是很難改動。所以,現今命名權亦不如以往般如此有價值。
 
  不過亦有大廈早已被冠以顯赫名字,就算整幢出售,新業主亦會保留其原名,如金馬倫道中國保險大廈;亦有整幢出售,新業主會要求保留其原有名字,如現稱「盈置」的中環舊恒生銀行大廈。
 
  現時大家已知道必須擁有全幢大廈業權,才可以更改名字,所以整幢大廈出售價值會比分拆為高。況且,如此多內地公司在港上市,每一家均希望在香港最少擁有一幢物業,能冠以該上市公司名字,故此不難解釋現在整幢大廈會有價有市。

今日評語

  命名權其實是一項重要資產,要改名亦是很困難,除非是擁有百分百業權,所以,已分拆出售物業是很難改名,如果我打算買一幢物業回來後分拆,在交易完成後,我首先會將名字改換,然後再拆售,就算將該幢大廈全部分拆賣走,仍然令人有錯覺認為該幢大廈仍然是我擁有,除非有人統一業權,否則是很難換名字,這點是虛榮心作祟,不過,又不是太犯本,可惜,我不是炒家,身水身汗買幢物業回來,為什麼要賣走,十多年之後,該幢物業可能有倍數升幅,其間還有租金收入,那時候再回想,就會問自己今日點解要拆賣該幢大廈,而且,成幢大廈連命名權,是會很值錢,無謂浪費命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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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睇得通 2014-12-27 18:36:05

財經廣場 數度易手命權……感慨萬千……當年數億元出售,鑽石商廈落入幸運者之手……

19842月,信和聯同中資光大集團及其他南洋財 團以3.8億元投得港府再度推出的金鐘二段,興建成著名的財經廣場

力寶中心在1988年初建成,被包括其前業主亞倫·奔達Alan Bond)的一些人稱為樹熊的樹(The Koala Tree),因其外貌與正在爬樹的樹熊相似。力寶中心由美國建築師保羅·魯道夫Paul Rudolph設計。其前身是奔達中心,其後奔達集團倒閉,當時的華人首富林紹良旗下的力寶集團購入,而將中心改名為力寶。

1987年底,信和置業出售大廈,由第一太平戴維斯開始管理力寶中心。

2014年2月,力寶華潤集團為出售力寶中心一座42樓整層全部辦公室之權益而訂立一項買賣協議。該項出售於同年月完成,代價總額約為282,600,000港元。(2.82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