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問某位資深投資者,如何成為一位成功的地產投資者?某君答曰;「須具專業知識,人脈須廣,且要對每一個投資機會進行精確分析,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由於上述說話,放諸四海皆準,可說是真理,亦可算是廢話。
上述答案如同一服俗稱連「太子」也食不壞的中藥,放諸在任何行業,任何事情皆準。不過,若加上以下4項,答案會更加完美:
一、不要與朋友合作
與朋友合作,對方定必投以信心一票,獲利固然好,虧損則傷感情,尤其是每一次出資,必定會問對方投資是否正確?何時結束?何時獲利?若市況向下,對方定必有所怨言。
若真與友人合作,必須定下總投資額及合作時間表,例如兩年至三年,而雙方亦要有共識,在某一個利潤下,必然會出售;最後,帳目要清晰。
二、不能只買不賣
物業市道有高有底,在高位時應出售一些物業,在低位時則購入。高賣低買理論大家都知,雖有可能在高位出售,低位購入,但只買不賣,只會換來未能確認的利潤、若以此虛幻利潤再作投資,市況一向下便會全軍覆沒。1997年時,有部份投資者因為沒遵守以上準則,淹沒在金融危機洪流下。
三、財務安排要有準備
若沒有足夠資金去購入物業,就會希望支付訂金後有人會出更高價錢向你購入單位,這是「炒家」的行為。投資者應想及單位出售與否的投資策略,要作好財務安排;否則,突如其來的轉變,有可能令利潤化成烏有。
四、做好撻訂或蝕讓準備
資深投資者都會以「有限公司」購買物業,以防市況一旦逆轉,方便放棄交易,投資時不要怕損失訂金而被迫成交,日後損失可能更大。
今日評語
政府擔心投資物業的人不自量力,所以出辣招,收緊按揭成數,使投資物業變成非常困難的事,但又令可以合格投資物業的人非常安全,所以,現在有心投資物業的人不需要自己衡量能不能夠成為一位合格投資者,政府已經做了審查工作,多謝香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