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4日
「好打得」不宜當特首
有些事情往往高於法律,那就是民俗與文化。這也非始自今年,年年皆如是,就是農曆新年的三數天假期,會成為小市民「合法地犯法」的時間——滿街小販擺賣、隨處違例泊車、新界村郊多處燃點爆竹煙花……,官員絕不敢上街檢控。當人人有法不依之時,自以為「好打得」的官員以為法大於情、以為法治社會講法律原則一定大晒,當會注定碰壁收場。
以「好打得」聞名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近來意滿志得,十分風騷,擺出個未來特首的模樣。特首避走荃灣沙咀道花市,她則直踩花市之首的維園大出風頭,乘着高企的民望,自然受到市民歡迎。出盡上司的風頭,這本是官場的大忌,資深如林鄭居然全不避忌閒言,聰明人自然知道應該如何解讀。
早前資深左派元老吳康民撰文,評論下屆特首選舉的三名可能女性人選,分別是葉劉淑儀、林鄭月娥及劉慧卿。不過,我們先不能假設梁振英不會(不能)參選第一屆普選特首,而且他還有整整三年半任期,現在設定下屆人選,是不着邊際、更是非常不尊重現任特首的說法。左派支持梁振英上任,是夥伴而非仇人,聰明人自然應知如何解讀這類訊息。
從政「傑作」多籮籮
無論是數年後的大熱門,還是數月後會榮任特首,林鄭月娥這位以「好打得」聞名的「可能特首人選」自然值得一論。只是奇怪得很,城中評論員大多數連資料也不翻查,評論政治人物就只看他今天的民望或形象,簡單來說,就是只憑感覺,或形勢上非他不可,便推論他為合適人選,這是不到位的說法。
林鄭的「好打得」,源於她當發展局局長之時,把九成舊樓業主同意才可以把舊樓拍賣重建的法例,改為八成業主同意便可以,於是大大加快舊建築物業的重建,也「殺死」更多的舊區及本土文化,那只是有利地產發展的做法。
她更早期的「傑作」便是堅持拆建皇后碼頭,她的對手只是一群吵吵鬧鬧的八十後青年,得勝似乎是理所當然,不是什麼傑出政績,處理政治除了她所謂「硬淨」的一面,根本看不到她有剛中帶柔的手腕。
到了對手不同,她的「好打得」就變成有頭無尾了。兩年前她尚未知道自己能否加入梁振英新班子之時,便硬推全面清拆新界村屋的僭建物,筆者在本欄一連兩篇文章批死她不可能成功(見2012年4月18日《全面拆僭建:Mission Impossible》、4月25日《強政勵治豈能擾民》)。事到今天,鄉民對政府要求「先登記僭建物」的做法也愛理不理,政府根本無可奈何,遑論任何清拆計劃了。林鄭月娥的所謂「好打得」稱號,豈非「欺善怕惡,虎頭蛇尾」的同義詞?
林鄭處理社會問題欠缺對小市民困境的了解,而且手段低下,那是從英國人學回來的一套管治手法,就是在人民之中搞分化、抹黑、拉一派打一派。這套手法有利的是殖民管治,但不會是有良心的父母官所願意做的。
族群對立沒化解
若不善忘,她當社會福利署署長之時,適值通縮禍港,她就千方百計削減綜援,手段是拍廣告抹黑拿綜援的人,誇大濫用的情況,更進一步把財政危機的責任推給弱勢社群;就是她違反《基本法》的規定,把新來港未滿七年人士申請綜援的權利取消。這種討好民粹的行為也許能為自己竊取民望,但極不道德,也不負責任,最大問題是禍延社會,惡果恐怕由她自負。如果她能當上特首的話,她有何能力重新團結由她一手分化的新舊香港人?
終審庭五位法官一致裁定林鄭當年對新來港人士申領綜援的政策違憲,亦違反人權,指摘不可謂不重,林鄭如今當時得令,當然不會服氣,於是社會上的小政客利用事件大做文章,政府視而不見。筆者在街上就親耳聽到親眼見到自由黨叫咪及掛出海報,說要反對新來港未滿七年的人有權申領綜援。政府與政客一起分化社會,玩弄民粹,煽動族群互相仇恨及敵對,真是人間何世?
近來的族群矛盾和對立不斷加劇,以林鄭為首的政府有做點宣傳嗎?有列出客觀事實告訴民眾多出的綜援只是一兩億元的小事情嗎?林鄭有為自己當年政策的不當說句道歉嗎?就算不道歉,她有清楚表示支持並尊重終審法院的裁定嗎?她的面子比社會的團結更加重要嗎?她的氣量、識見和視野有多大,還不是十分清楚了嗎?把香港特首之位交給她,社會回復平靜還是更亂?
香港的官僚是特別歧視大陸人的,那是殖民地遺風,恐怕也改變不了,但坐上特首之位的人若然思維還是一個殖民地小官僚,只是拉一派打一派完成不義的任務,只知玩弄愚民的權術,這類人便難當大任了。
林鄭的人權意識本來甚低,她是明知社會有歧視新移民的情況而故意視而不見,因為她自己就是充滿歧視心態。
香港2010年計劃推動《族族歧視條例》之時,故意經特別的定義把新移民排除在法例保護之外,林鄭身為民政事務局常秘於11月29日的記者會上指新來港人士與華裔人士屬同一人種,但諮詢文件第32段承認新來港人士受到廣泛的社會歧視。林鄭自然清楚,因為正是她自己取消這些人的綜援,帶頭歧視他們。今天香港社會歧視嚴重,新舊對立分化,「未來特首」林鄭月娥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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