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香港樓價之高,連住喺非洲嘅土人都知道!
咁點解樓價高?小學 2 年班都知因為地價貴呀嗎!
點解地價貴?因為政府唔能夠將啲珍貴土地平賣囉!
點解平價賣地唔得?其一平賣會俾人話官商勾結、其二政府等開飯、其三嗰啲小業主會嘈!
咁地價唔平得,年青人如果無呀爸呀媽照住,咪唔使旨意買樓?拒哋隨時聚合起來攪事,天下大亂可期喎!
面對呢個情況,我呢度提出一個將部份土地(例如每年 5 千個 ) ,以分期支付地價方式 (Hire-purchase),來取代現在要地產發展商一筆過購入地契年期內使用權方式(Pay in advance),咁政府可以唔使上身,而用者自付不存任何補貼。
政府如推行此方案,有下列好處 –
香港嘅大型地產發展商都識得强化收租物業組合,以防每年盈利因售樓收益起落而大幅波動,咁政府用穩定收入來源已經攪掂好多議員把口!
年輕人點解未畢業就走去申請公屋?主因係拒哋恐怕成世都上唔倒車,臨老都過唔倒世,咁現在有條路,俾你十萬八萬就上倒車,係咪打定個底先!
而現在持有物業嘅小業主,呢個 (Hire-purchase) 方式對你哋嘅影響已經係最少,除非你持有大量中小型單位出租嘅包租公!
銀行同發展商因為免除左地價大幅波動風險,可以做到薄利多銷,而因為呢啲屋只係用來住,無投資價值,咁就唔驚同胞將這些住宅炒到反轉!
最重要嘅係,現在樓價已經喺高水平,無論你係發展商或小買家,如要入市嘅話,都面對好大風險!發展商唔係第一日出來做生意,風險大---咁就大大聲、細細注,唔好玩咁大囉!
咁本來可以做一萬個單位嘅胃納,都變成七千或六千啦!
升市本應增加供應,但地產商因為避險而減少供應,你話係咪攪笑呢?
但實行分期支付地價方式賣出土地,樓價升降風險由政府負責,咁發展商就可以有數圍!
打後樓市唔係升就係跌,睇吓對買左呢啲樓嘅業主有乜影響?
樓市兩年之後大跌,咁小業主就可以俾少啲分期付款(補地價金額) !
樓市繼續上,咁因為補地價金額係同應課差餉租值掛左勾,理應同市民負擔能力有重大互動關連,就算租金要升,都升得無咁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