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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亮劍----王先生 2012-06-21 11:44:36

九龍倉係海運大廈續租事件中,唔係處於被動嘅位置,可以任政府話曬事,因為吳光正手上仲有一隻大弟係手!

 

此因海運大廈乃一三面環海的半島,而四周圍嘅土地及物業,全都是九龍倉所擁有!

 

最要命的是,此等土地及物業,全是 999 年期,土地業權還剩下 800 多年!!

 

政府如果與九龍倉就續租事宜中談不攏,就要將海運大廈公開招標或拍賣,咁九龍倉一定是唯一買家,底價或低價成交已可肯定!!

 

到時政府俾人插到變箭豬都似!!

2. 地契 2012-06-21 17:36:56
我想問問一般大型屋園地契到期會點?政府可以話事收回塊地?有無補貼?又或者由業主或發展商補地價?謝謝
3. 999年期 2012-06-22 02:39:44
最要命的是,此等土地及物業,全是 999 年期,土地業權還剩下 800 多年!
我想問︰根據基本法(或中英聯合聲明),999年期的土地建築物,在2047年後是否繼續不用補地租,也不用擔心給政府收回嗎?
請四方高明賜教!
4. 轉施永清評論 2012-06-22 08:29:20
 2047年地權齊約滿怎辦?

 

 

 

為了寫海運大廈補地價的評論,使我想到2047年將有大量土地使用權的批租齊齊期滿的問題;政府將怎樣去面對呢?

 

以政府處理海運大廈的取態來看,政府似乎打算依法辦事,如要求續約,就得按市值補足地價,但這種做法是否可以在大量土地齊齊期滿的時候一起套用呢?我覺得困難很大。

 

海運大廈的問題是單一的問題,而且對手是一間以謀利為目標的商業機構。政府比較容易處理。大部分市民都會支持政府向九倉徵收補地價的費用,而且愈收得多愈好。

 

然而到了2047年,整個界限街以北的土地都會齊齊租期屆滿,政府要面對的就不是一間公司,而是數以十萬戶計的家庭。由於上次1997年地權租約屆滿時,鄧小平為了減少民間對回歸的阻力,齊齊送多50年,免補地價;今次有關的市民很容易有合理期望,以為又可以不用補地價。

 

可以預期,政府若然要收補地價的話,有關的家庭一定群起反對。有這麼多的人利益一致,一定會有政黨想加以利用,使之變成自己的政治籌碼。這些政黨一定會替有關的家庭出謀獻策,與政府對著幹。

 

他們不但會聯合起來示威抗議,亦會循正常途徑與政府展開談判。他們會找獨立的測量師自行評估,提出不同的角度與政府爭拗,政府不能拒絕受理。當數以十萬計的家庭都一齊要與政府談判如何補地價問題時,有關部門根本沒有足夠的人手按慣常的程序去處理這類談判。若果政府不按既有的程序去做,市民又可以申請司法覆核,情況實不容易應付。

 

現時尚未能預期2047年的政治環境,但無可避免得面對一些重大的轉變,譬如一國兩制是否繼續,還是北京想把香港正式融入大陸。如果真的需要進入一個新的過渡期,北京為了維穩,就可能願意在經濟上作點犧牲,不要求補地價,齊齊續多五十年算了。

 

倘若特區政府屆時很需要錢,而政治局面又相對穩定,政府亦不會選擇以與個別家庭逐個去討價還價的方法去解決問題。集體的事情只能用集體的方法去處理。

 

要一次過把問題解決,政府就得想出一個大家都一聽到就接受的方案,那就必須真的是「賣大包」。若然要市民一次過付一筆補地價費用,一定會有人付不起,一定會有人搞事。最有可能的做法是:先作一次真正的市值估價,然後告訴市民可以半價收貨(其實兩折也值得考慮),並且可以用不計息的方法分期付款,夾埋地租一起交算了。

 

如果真是這樣做,那又一城與新城市廣場等商場是否也可以獲得同等待遇?如果有,那對海運大廈豈不是很不公平,為甚麼一個要補足地價,其他的卻可以打大折扣呢?

(轉載自2012614am730C觀點)

5. 亮劍 2012-06-22 08:40:55

呢篇「地契年期危機」講嘅嘢,湯博士點睇?

 

自從由美國回歸香港以後,我住在西環已經有4年了。頭一年時租樓住,第二年就在堅尼地城購買了一個小單位自住。近年,我有見西環未來地鐵開通以後的發展,都打算在西環再置業。

近日與朋友談及置業這個問題,他帶出了2047地契年期的問題。他說甚麼我們現年3X歲,到2047年我們6X歲,地契年期到期,政府有權收回土地,到時便一無所有了,用數百萬去擁有一個物業數十年值得嗎? 那我們又為什麼要置業呢?  真是一連串的好問題!

 

於是我在網上尋找資料,找找我現時居住的物業以及一些西環名牌樓盤的地契年期資料,看看究竟!

現時居住的物業-------地契年期 2877 (尚餘 868年)
有興趣購入的物業 ----地契年期 2886 (尚餘 877年)
泓都 ------------------地契年期 2052 (尚餘 43年)
寶翠園----------------地契年期 2030 (尚餘 21年)


我現時居住的物業尚餘 868年,相信我那時候已經不在人世了!  而樓宇能否經歷一百年也成問題,2047地契年期危機看來與我現時居住的物業不太扯上關係。有趣的是一些近年新建的物業如寶翠園及泓都等,反而有地契年期危機! 

好理論咁講,政府可以在 2030 年後收回寶翠園土地擁有權,因為土地是屬於政府的,我們是無擁有權的。但事實上政府收回的可能性不高,因為收回土地一定會引起社會動亂。因為這不是單單寶翠園的問題,而關係到香港很多很多物業,若真的有這一天,相信到時會有上百萬人上街遊行了。很多資料顯示政府多會以徵收地租方式向所謂業主交換土地使用權,所以也不用太擔心。

薄扶林花園地契在2006年6月11日已經到期,據了解薄扶林花園的地契租約沒有續期權,故須辦理延長租期50年事宜,並要繳納地租,差餉物業估價署會向業主徵收重估差餉的3%作為地租。

世事無絕對,續租與不續租根本沒有任何保証,一切都要看2047年的香港特首及中央政府的決定了。下列一篇轉載文章 "港島樓宇重建價高" 是很值得各位"業主"去看看! 祝各位 "業主" 一切順利吧!!!



========= 參考相關討論 =====================
http://www28.discuss.com.hk/archiver/?tid-8596398.html

========= 轉載: 港島樓宇重建價值高 ============
SOURCE:  http://hk.myblog.yahoo.com/kwoksirblog/article?mid=52

傳統智慧告訴我們, 港島樓價比九龍高, 而九龍樓價又比新界高, 原因之一是金融股票業, 大部份都在香港島, 再加上港島的土地供應非常有限, 要填海興建中環灣仔繞道已經這樣困難, 更何況要填海增加土地供應呢!

香港島的重建價值高, 主要是在土地用途規劃及地積比率這兩點。 港島區的用途規劃比九龍及新界靈活, 如灣仔區及中上環區, 分區規劃大綱圖中顯示多個地段規劃作C/R, 即商住兩用, 地段在重建的時候, 發展商可因應市場需求, 發展商業大廈或商住兩用的樓宇, 而九龍區方面, 自1993年起, 所有地段均限定用途, 如R(A)代表甲類住宅用地, 而C則代表純商業用地, 發展商並無其它選擇。當然他們可以向城規會申請更改土地用途, 但成功的機會, 可以說是微乎其微。

其次是地積比率, 香港島住宅用地的地積比率由八倍至十倍, 視乎地盤的種類, 而九龍區商住用地的地積比率最高也不過是九倍, 至於商業用地的地積比率, 香港島是十五倍, 而九龍只是十二倍, 足足小了三倍, 這點正反映在港島及九龍商業物業的樓價上。
值得一提的是地契年期這個問題, 1842至1848年這些早期批出的港島區土地, 年期只有75年, 而由1848至1898年間批出的港島地段, 大多為999年期, 這些土地大都座落於北角、灣仔、中上環、半山及山頂等, 999年期可以說是香港島的特式, 九龍則只有星光行及尖沙咀部份地段為999年期, 其餘的大多數為75年可續75年的年期。999年嚴格上說近乎永久地, 這點連國內的投資者也覺得驚訝, 因為國內土地的使用年期, 最多也不過是70年。 有人說國內樓價比香港平宜得多, 但當加上年期這個因素, 結果可能便不一樣, 筆者在2002年於上環購入一個地鐵站附近的商廈單位, 當時的呎價是一仟元, 現在已經升值三倍。當時我所考慮的就是年期, 一仟元一呎可用999年, 即每年只需一元, 這樣平宜的租金, 為甚麼不買, 況且建築成本也要一千元一呎, 我買的物業沒有付出任何地價, 這些投資那有輸的道理。

筆者曾向傳媒表示, 政府致力重建灣仔, 背後可能別有用心, 因為灣仔區的土地很多都是999年期, 市區重建局把這些土地收回, 再賣給發展商的時候, 批租年期便由原來的999年變成50年, 如尚翹峰及嘉匯軒等物業, 小業主在這50年內, 都要好像新界的居民一樣, 每年繳付應課差餉租值百份之三給政府, 作為地租。 本人相信政府會主力收回這些999年期的地來重建, 港島的居民應該及早自發起來, 重建物業, 否則到時後悔, 便可能太遲了。


6. 亮劍 2012-06-22 08:52:53

根據基本法(或中英聯合聲明),999年期的土地建築物,在2047年後是否繼續不用補地租,也不用擔心給政府收回嗎?

 

呢個問題問得好好,超讚!!!

法庭點解釋基本法,我希望快啲有個明確答案!

因為呢度講緊天文數字嘅樓房價值問題,

7. 亮劍 2012-06-22 09:06:28

 

 

薄扶林花園地契到期攪到一團糟,唔好以睇大戲心態而觀之!!

 

2012年06月17日

九倉旗下尖沙咀海運大廈連碼頭地契續約終於塵埃落定:重新批出21年租期,九倉須就海運大廈補地價79億元,而應付年租由舊契每年10萬變為1,473萬元。坊間又有聲音認為:為何不拿出來公開招標,而要選擇與九倉續約,似有「四字成語」之嫌,大家想一想:住宅的官契遲早都會到期,比如界限街以北的九龍及新界的土地在1997年7月1日自動續期50年,只需交地租不用補地價,難道又說是「四字成語」?
 
除中環聖約翰座堂因為直屬英國皇室而獲得永久地權外,香港所有土地及物業均是批租土地,早年批租年期有75年、99年及999年三種;其後,香港島及九龍半島的批租年期劃一為75年,並容許交地稅續期;新界及新九龍由於是租借地而非割讓地,所以土地契約由1898年7月1日起計,年期一般為99年減三天或75年加24年減三天。1984年,中英兩國簽訂《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三規定一般的批租土地的契約年期,不得超逾2047年6月30日。1997年6月30日前期滿的契約,亦可續期至2047年。
 
問題是1997年7月1日至2047年6月30日到期的官契,如何處理呢?海運大廈只是其中一個例子,另一個較矚目的是港島薄扶林花園,該屋苑官契於1931年6月12日批出,為期七十五年,到2006年6月11日屆滿。早在1997年之前已有人留意此問題,所以當年的樓價與成交量都不及隔鄰的置富花園,據稱一度有多年只有一間銀行願意承按,要待回歸後特區政府回信屋苑法團為屋苑續期。
 
到2006年6月12日,政府批出新官契,問題是薄扶林花園早已成立業主主案法團,由於舊地契及大廈公契會經已失效,根據舊公契成立的業主立案法團亦要解散,而新法團卻未成立,出現法團法律地位真空,屋苑的基金不能動用。到新法團成立後,舊法團一千二百多萬元基金基於法律漏洞未能過戶新法團,最終要根據《公司條例》向破產管理署申請將舊法團清盤。破產管理署通知屋苑,處理舊法團清盤程序時,會按資產比例收取服務費,每一千元收取五十元,即該屋苑千多萬資金估計要繳付高達五十八萬元費用,另加每小時計之文書處理費,若再加上律師費及會計師處理帳目費用,估計花費不菲,令業主蒙受損失。後幾經周旋,破產手續服務費獲得豁免,但法團仍要支付相關法律費用。
 
根據南區區議會會議紀錄(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archive/
south_d/chinese/doc/DC/DC%20Min%2021.1.pdf
)討論該個案,政府、法團及管理公司事前已做了相關的準備工作,包括:地政總署於2004年已正式聯絡業主及法團,並與業主、法團及管理公司召開會議,通知各方有關續租程序;法團及管理公司已於2004年委託律師與當局接洽;政府於有關地契屆滿後翌日(即2006年6月12日)批出新契,亦於新地契生效前兩個月與舊業主商定安排,小業主只須於6月到律師樓辦理轉讓契約手續即可。問題是出於沒有先例可援,各方面都不知有何漏洞。
 
大家可以想想,2047年全港大部份物業官契同時到期,有沒有可能把物業拿出來拍賣重,又或者要上百萬計的業主去個別商討補地價,還是像1997年7月1日那樣自動續約,只需繼續交地租即可?如能從此角度出發,就可知今次海運續約,為何未到最後一刻,都不會將項目拿出來拍賣,以免製造先例。

8. politically incorrect 2012-06-22 09:20:13
只有人大具有解釋基本法,香港法院只能服從基本法.
9. 特首又如何 2012-06-22 09:31:10

梁振英被揭潛建,博士你有何話說?

如斯這般的人當特首,到底是否港人之福?

10. 香港小市民 2012-06-22 09:41:39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 只要梁振英香港所有市民一樣, 清除所有非法潛建就可以了.
11. 小銅鈴 2012-06-22 10:17:28

梁生的潛建和唐唐,貪曾的潛建是不對的, 但通過他們如何處理, 我們可以了解他們更多.

梁生安裝兩片玻璃在花槽後面, 目的是為了擋風, 當他被告知問題時,他馬上承認自己的錯誤,即時清除潛建.

貪曾也潛建, 開始不承認, 最後承認了,但拖拖拉拉直至目前還沒有清除潛建.

唐唐超是出常理太多太多了, 他基本上是潛建一個地下王宮. 香港市民都知道整個過程, 我也無需多說.


公道自在人心, 誰是誰非, 自己的決定


12. 亮劍 2012-06-22 10:27:16
只有人大具有解釋基本法,香港法院只能服從基本法.
 
你說得對!!但首先揾案例上左香港嘅法庭,再有爭議才要求人大釋法應該合理啲。
 
唔好以為地契仲有幾拾年先到期而「關人穩事」,現在已經有銀行提供 40 年按揭年期選擇,政府如果再係度食左幾百檐豬油,再過幾年之後,嗰啲淨低弍叁拾年地契嘅 2 手樓,銀行就會因為有不明朗因素而收緊按揭條件,或者要收更高嘅按揭息,最大鑊係唔同呢啲樓做按揭-------咁就死得!
 
 
都唔知點解呢篇嘢無人回應,呢單嘢係切膚之痛喎!
13. SuperB 2012-06-22 10:56:21
My flat also with 地契 ended in 2047, didn't notice such issue until you smart guys raise it up. Just wonder what we should do/government do upon this issue. Seems no one notice above this issue as everyone think they spend that huge amount of money for a flat and they should OWN it forever.......
14. 俊哥 2012-06-22 11:33:42
15. 亮劍 2012-06-22 11:53:20

就引用施永青講過,免費或賣大包,如果真是這樣做的話,當然皆大歡喜,咁唔使問阿貴, CY 鐵定在 2017 年會成功連任特首,那又一城與新城市廣場等商場是否也可以獲得同等待遇?

 

如果有,那對海運大廈豈不是很不公平,為甚麼一個要補足地價,其他的卻可以打大折扣呢?

16. Politically Incorrect 2012-06-22 12:25:42

在政治上, 沒有公平或不公平的,如果你站錯了邊,一切應公平的會變得不公平, 一切應正確的就變得不再正確了.

一個簡單的例子, 1997年之前,霍英東買星光行,港府不給水不給電, 當他被迫出售星光行給英國公司, 星光行馬上有水又有電. 如果你問為什麼? 我會說霍生1997年之前站錯了邊.

所以, 海運大廈能否續契是一個政治問題,要花多少錢才能續契也是一個政治問題.

17. LARRY 2012-06-22 12:33:38
有点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