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倉在海運大廈租約到期前十日,宣佈與政府達成一切有關協議,續約21年,對香港、九倉,什至市民都是好事一件,但為什麼要在到期前十日才能傾妥,是否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而九倉有沒有考慮過放棄,大家不妨研究一下。
一般來說,像海運這樣大的租約,最少要在一年以前全部已經傾妥,因為若果傾不成,九倉要做相當多的工作,例如將建築物回復原狀才交回給政府。老實說,九倉為海運做了不少工作,又引進不少世界名店,說這條是名店街亦不為過,若是非迫不得已,絕不會將海運交回香港政府。
有人認為今次海運續租,香港政府蝕底,該人的意思是香港市民蝕底,他自己亦蝕底。有什麼蝕底?傾不妥雙方才蝕底,海運續租條件政府最少兩年前已經送到九倉手中,一般租客的態度是無論業主的出價是多少,他們都會說貴,又或者會說生意難做,但海運不能,九倉不能說貴又說生意難做,要求減租,因為政府亦有相關數據。總之一句話,當業主與租客續租,租客一定會說,租金太貴,但若果業主將物業出售,租客與新業主簽訂的租金可能比舊業主要求還要高,在業主與租客的交往過程裡,這些事例亦屢見不鮮。
九倉吳光正先生乃商界猛人,麾下同事續租無數,知道將租約推倒重來或者延期至C.Y.上場後再商討,所付出的一定比現在大得多,最簡單的一件事該份由政府發出的租約已經是兩件前擬定,條件一定比今天再擬定的優厚,若果推倒重來,不問而知誰是輸家。
其實政府與民間企業簽訂的合約,這些合約在商言商而言,一些問題也沒有。但換作政府,稍為處理不妥當,則會變成官商勾結,罪名非同小可,誰敢擔當,但若果不勾結,合約怎能簽成,這多少是一個兩難的局面。
我們行商場,見到百佳,就知道同一商場不會有惠康,海運租約,已經是很久前已經簽訂,或者比回歸日還要早,以當時九倉實力,怎會讓香港政府多建一個郵輛碼頭,所以,在合約簽訂前幾天,吳光正先生仍然質疑政府是否需要兩個郵輪碼頭。市民知道,政府亦打算在啟德多僻一個郵輪碼頭,但擬於海運合約,政府遲遲未敢公佈,什至連大綱也沒有,這個東九龍龍頭地段就這樣被荒廢了十多年,到海運租約到期,當然什麼也可以重新傾妥,啟德便可以興建。
今次若不是換屆,啟德一樣可以興建,不過九倉可能成為主要股東,又或者,政府要賠償一大筆款項給九倉,作為毀約條款,雖然我所說的純粹是推測,不過,作為一個業內人,是有義務將我推測的事告知大家。其實,政府、九倉已經各有讓步,大家認為他們是官商勾結,只不過是吹吹毛求疵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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