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鄭發表施政報告前,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落區視察劏房的居住環境,當然是不堪入目,國內不少傳媒亦有報導,但可惜報導不夠深入,如果駱主任再了解一下,他便會發覺住劏房的人或者街頭露宿者本來是有樓,雖然不是什麼名貴屋苑,但亦是一個非常實用的公屋單位,本來那些人可以在那個公屋單位住過世,但政府好心做壞事,變相強迫那些人出售他們的公屋單位。 政府為了追及星架坡,在供應不足下來一招偃苗助長,一招公屋私有化,住公屋的人可以用十分優惠價購買他們居住的單位,那些住戶變成業主之後,個人的誘惑多了,身邊的聲音也多了,既然有咁多錢由天跌落嚟,不吃白不吃,一於享受咗先算,冇現金唔緊要,有樓有朋友,財仔幾時都給予方便,當錢財散盡,公屋單位便歸財仔所有。 有些公屋租戶做了業主之後,就會發覺,本來唔多孝順的子女突然非常熱情,目的當然是公屋的業權,業主冇可能滿足每一位子女,最後將公屋賣了,在決定賣走之時,每一個子女都話會照顧父母一世,但分了錢之後就關人個關,有一些子女甚至移民去英國,最後老人家又要住劏房,仲日日夜夜鬧香港政府唔照顧老人家,這個公屋私有化政策真的是捉蟲。 現在講返轉頭都無謂,駱主任落區之後應該可以了解劏房租戶的來由,如果撇除本來有公屋的租戶,劏房住其實不是太多,所以,政府首先唔好再讓公屋租戶買回他們的公屋單位,否則只會製造更多劏房戶,用綠置居買居屋已經可以幫助公屋租戶變成業主,又何必出售公屋,不如留返那些公屋給有需要的人,令到輪候時間可以減少一些,住劏房的人又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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