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話打算移民,但唔會用BNO去英國,無謂被人誤會是走路,大多數會移去加拿大,我知老友移民的理由一定很充分,就算我唔問佢亦會講,老友話,他的子女讀名校,自己又有一份收入不錯又穩定工作,根本沒有打算移民,可惜他住的地方太細,勉強算是一廳兩房,嚴格來說,根本沒有廳,一家人住得很辛苦,但如果搬三房單位,樓價超過1000萬就要俾多很多首期,舉例來說,現在的單位是1000萬,欠銀行600萬,如果要換一個1500萬單位,就要付750萬首期,即使將現有單位賣走,得款400萬,但仍然不足付首期,但如果政府可以加大超過1000萬的單位按揭成數,例如7成,換一個1500萬單位只需要450萬首期,他是可以付得起,至於以後供款,老友話他的收入足夠應付,政府不用擔心。
政府的房屋政策阻止高收入的人士住較大單位,這令到不少專業人士不滿意,如果要儲夠首期,真的不知道是何年何日,移民亦是一個無可奈何辦法,否則一家幾口就要屈住一個小型單位,政府何不放寛超過1000萬的住宅單位按揭成數,令合資格的人士住得較為舒適,老實說,現在細屋搬大屋,要俾多幾籮穀,不是太多人可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