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食晚飯時,老婆話有一個朋友借了錢畀一個酒樓老闆,最近酒樓老闆話生意難做,冇辦法還錢,唯一可以做就是將債務轉為股份,她的朋友做酒樓股東,如果唔以債轉股,可能連渣都冇,不過在做決定前想問一問我的意見,我話以股頂債,可免則免,這是投資學問上一條物質不變定律,如果不以股頂債,最多連渣都冇,但是變成股東之後,就有責任清還酒樓其他欠款,絕對是自尋煩惱,如果酒樓清盤,債權人或者還可以分到多少,股東反而冇份,點解要以股頂債。
老婆又問,點解恒大又可以以股頂債,我話他們高很多層次,所做的事我不敢評論,我只是以一個小市民身份來講以股頂債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