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話我在地產界撈了30幾年,算是有多少聲名,但始終未能在某一個範疇稱王,最多是被人叫做收租佬,可以算是失敗。老友鬧得冇錯,不過我除了天資不高外,亦淡薄名利,沒有刻意追求什麼王。就算我非常努力,亦不會做到什麼王。自己知自己事,不能太苛求。
地產界有很多王,例如舖王、摸王、豪宅大王、劏場大王等。他們其實都唔想得到那些稱號,因為他們知道,那些稱號是一個負累。以我自己為例,我很少與那些稱王的人做交易,對手太強,輸多贏少,始終有多少心理威脅。如果一定要做買賣,買的時候鋤價多一些,賣的時候要價多一些。如此來說,唔著數的應該是那些稱王的投資者。
初出道時有前輩教我,如果唔想買錯,最好就是同那些大炒家接摸貨,畀10個8個%他們賺,當做驗貨費用都抵。這招的確可行,但很難過老闆的一關。要老闆接摸貨,佢話唔知道我有沒有枱底交易。我接摸貨的次數雖然很少,但每次都獲得巨額利潤。所以,前輩的理論是正確的。到了今日,反而有不少摸貨專家自怨自艾:他們認為如果不是不斷炒賣,今日所得利潤會有更多。我絕對同意。
有老友話我從不評論劏場,現在有很多人投資劏場失手,輸很多錢。如果我評論,或者會令到一些人懸崖勒馬,唔使輸身家。其實我亦有打算出文講買劏場風險,但我同一個小投資者講到這問題。他反問只用三兩百萬,就可以買到一個舖位,甚至比車位還要便宜,唔買就笨。原來買劏場的人以為是買一個舖位,而不是一個單位,我知道點講都唔會阻止到那些買劏場舖的人。兩年之後我又見到那位小投資者,於是問有冇再買劏場舖。佢話唔敢喇,見過鬼仲唔怕黑。我終於明白,不用撰文講劏場舖,因為未買過的人怎樣勸也要買,買過的人怎樣誘惑也不會再買,撰文講劏場舖簡直是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