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報章報道城大郭校長話善長托詞悔捐,似乎有點將責任歸咎於捐款人。郭校長要明白,捐款人是自願性質,倘若遇上經濟不景,捐款人的財政有問題,是可以暫停捐款,並不是悔捐。今次事件有些特別,大學被大肆破壞,而又不作出任何防守性行動,捐款人知道,他們的捐款會用作維修。老實說,條氣一定唔順,暫停捐款亦很正常。當大學回復正常,我相信捐款人絕不介意繼續捐款,但郭校長話捐款人悔捐,這是一個不名譽指責,或者會有捐款人不願負上這個不名譽,履行他們的承諾,但以後要他們新的捐款,我相信是很困難。不過,如果捐款是有回報,例如一個命名權,或者博士院士名銜,捐款人的確不能停止捐款,否則真的是悔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