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美國參議院快速一致通過「香港民主及人權法案」。我大跌眼鏡之餘,一定要講講這條法案對香港以及對美國影響,很多人會覺得很奇怪,這條法案只會對香港有不利影響,怎可能對美國有影響。老實說,這條法案對一般香港人影響不大,只是對那些有多少資產,以美國為最後的根據地的人才有影響。因為美國政府隨時可以用「民權法」來沒收香港人在美國的資產。當這條法案在美國參眾兩院進行表決通過時,不少香港人突然醒覺,這條民權法案與我們激烈反對的「逃犯條例」極之相似。我們雖然令香港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但最後反而令到美國政府推出「香港民主及人權法案」,令到美國政府可以長臂管治,會不會是前門郤虎,後門進狼。或者,民權法是逃犯條例美國版。
今次是年輕的社運人士要求美國政府推出有關法案,大家都知道這是送羊入虎口,自動要求美國長臂管治。所以,即使通過亦見不到有大肆慶祝活動,大家亦不否認這條法案對一些香港人有不利影響,但同時亦警剔了未被影響的香港人。如果沒有必要都唔好在美國買樓或者其他美國基金產品,因為美國政府隨時可以因為資產擁有者違犯民權法而沒收他們的資產。在這條法遞上參眾兩院表決時,不少打算在美國買樓的香港人轉移到其他國家買樓。英國應該是最受惠的國家,如果只是香港人有此舉動,對美國根本沒有影響。但這個世界上有不知幾多在人權及民主的排名比香港低很多的國家,不過他們的國民很有錢,見到美國可以隨時以民權法沒收香港人在美國的資產,試問他們是否夠膽在美國投資?買美國政府債券,甚至靜靜地取回在美國的投資,或者將存款轉離美國。所以,我認為這條民權法對美國影響大於香港,特朗普有機會不會簽署這條法案,甚至利用這條法案作為與中國在貿易戰的籌備,即使特朗普簽署又如何?既來之,則安之。主動權又不在我們手上,唯有頂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