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門讀小學時,每一年班主任都用「我的志願」作為作文的題目,大多數小學同學都會答醫生、警察、消防員、教師等。我也不例外,不過,我在小學畢業的那一年,我寫「大學校長」是我的志願,全間學校的老師都嘩然。校長召見我並且教誨在寫我的志願時要實際一些,明知做唔到就唔好成為志願,並且給予我的作文一個極低分數,叫做勉勉強強可以小學畢業。
在中學時校長再同我講「我的志願」。他問做大學校長要具備什麼條件,我話除了學術水平要突出之外,同時亦要懂得管理。校長同意,並且道歉話當年給予我一個極低的分數是做錯了,好彩我升到班。幾十年後我知道,大學校長除了要學術水平高,懂得管理,還要精於籌款。政府的撥款是追不上大學發展,如果大學校長不懂得籌款,就不能請有名教授,不能開拓一些新科研,不能為學生提供優質的住宿環境。老實說,我三樣都唔得,所以做唔到大學校長。不過,好彩做唔到,否則現在就非常頭痕。
我唔講大家都應該感覺得到,現在做大學生校長比以往更艱難。現在的大學生熱衷社運,更加往往成為身先士卒,難免觸犯法律,為免受到懲罰,大學生於是要求大學校長譴責警方。對於大學生訴求,有大學校長以虛委求存,亦有不瞅不睬來回應,唯獨是中大校長段崇智答應學生要求,應承如果查證屬實,就會譴責警方,警隊嘩然,於是發信駁斥段校長,警隊的反應當然是正常。不過,沒有大學生願意挺身指證,代表不能查證,段校長的所謂譴責亦只不過是虛言,警隊實在不用擔心。
段校長其實是用了伊斯蘭教義「山不即我我即山」來解決問題。他沒有辦法說服學生不再上街,唯有企在學生的一方,同意在有查證之後譴責警方。我估計段校長在發出譴責信的時候,同時要求學生不要再參與暴力示威,否則就很難譴責警方。如果大家有留意,在段校長發出信件之後再沒有中大生被捕,我相信不是很多人明白段校長的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