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多時都不同意搵地小組主席黃遠輝的意見,尤其是首置上車盤計劃,公私營合作方案最後會公私不分,甚至會出現官商勾結危機,既然有此憂慮,又何必公私合作,簡直是誘人犯罪。
但我非常同意主席話不能夠將私人土地變作公屋用地,私人土地暫時來說是儲備土地,供應量應該是集中在地產商的補地價土地,倘若地產商減少補地價,政府就要動用私人土地來達到每年興建單位的目標,如果沒有儲備土地,政府可能要接受地產商的低於市價的補地價,又會有可能被有心人士話官商勾結,再者,公屋居民亦應該有拓荒者精神,住離市區稍遠的新開發用地亦是合情合理,冇理由要俾錢的就住到冇雷公咁遠,而在市區興建公屋,今次主席咁大膽得罪公屋居民,莫不是看透世情,不再以公屋居民為重。
上一則:
下一則:
Javascript must be enabled to use this form.
敬請留言者自律。本網站保留刪除/堵截任何留言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