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寫了一篇文章,認為招標是黑箱作業,不是十分公平,奪標者亦不會十分開心,政府考慮挑戰測量師業界慣例,打算公開首三枝標,這個辦法有利有弊,萬一奪標價與第二標相距甚遠,有可能令到奪標者放棄訂金,但如果不公開,又有什麼辦法可以優化招標制度。
一定會有人認為我既非測量師,又不是物業代理,何解大言不慚,竟然提出優化招標制度方法,其實我是久病成醫,在我初出道時落標買物業,經常都會以少許金額落敗,後來有人同我講,奪標者是睇住我嚟打,所以我只是以些微差距落敗,久不久我又會奪一次標,在奪標之前,測量師同我講要我加價,甚至再加價,在買到物業之後,自然有人會同我講我們是被人玩,其實我們一早已經是最高標,所以後來我們不再入標,我會直接搵業主買,最經典的一次是我直接去台灣搵業主,買下他們在香港正在招標出讓的商業大廈,而那位業主我並不認識,以我有限的國語竟然可以將那幢大廈買下,如果招標公平公正,我是沒有機會可以買得到,而事實上業主亦擔心測量師壓價,將他們的物業以低價賣走,所以,見到我出價達到他心目中價錢,就非常樂意將那幢商業大廈賣給我們,這亦證明無論用任何方式出售,業主心目中是有一個售價。
要優化招標制度其實很簡單,除了一切招標條件外,首先要訂下一個最低金額,入標者一定要達到該金額否則就不用入標,其次是最高標者奪標,毋須入標者加碼或要求再次入標,當符合業主最低要求,業主一定會出售,不會收回不賣,而且是立刻出售,因為如果可以收回不買,在開標之後,測量師就會分別要求有興趣買家多付一些金額,最後就變成私人協議,並不是招標,制度是名存實亡,如果可以做到上述的要求,奪標者與業主都會非常開心,是否公開第二標已經不大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