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幾宗假樓契騙案,有一些業主被人用假樓契向銀行成功申請貸款,他們竟然懵然不知,令人擔憂香港的房屋登記是否出了問題,其實是銀行或者財務公司出了問題,他們發覺申請者的樓契有問題,所採取的態度就是不接受申請,沒有將事件呈報商業罪案調查科,使申請者有機可乘,取回假樓契之後再去另外一間財務機構申請,如果永遠沒有人揭發,終有一日,他們可以成功騙取貸款,而那些曾經接觸過那些申請的有關人士,便會額手稱慶,他們會說自己非常醒目,當日拒絕接受那些申請,如果騙徒在申請的過程之中,有一間財務機構報警,就不會有人受到損失,在過去主動報警而揭發假樓契騙案的確不多,或者,這是中國人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報警是很麻煩,警察問長問短,上司會唔鍾意,拒絕申請就最安全。
既然財務機構採取這種態度,有記者問我有樓契在身邊的業主如何自保,我話辦法很簡單,就是將個波交給銀行,即使沒有需要,都應該向銀行申請小額貸款,大約是樓價一至兩成,如果怕損失的話,就向銀行買一些安全的金融產品,銀行一定樂意接受申請,如此一來,銀行便有責任替業主保管樓契,有銀行負責是最安全,最低限度比樓契在身邊安全,又不怕子女借樓契去財務公司申請貸款,到時冇得還物業仲會變成銀主盤,而全港有六成物業是沒有按揭,銀行肯花小小心機做推廣,所得回報是非常巨大,又可以幫到那些有樓契在身邊的業主,他們不用整日提心吊膽,擔心自己樓契被人假冒,向銀行申請貸款,而最後真業主有所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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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的真正業主為八十八歲的杜紹昌,杜於九八年移居加拿大後,單位便丟空,他亦無再回港,樓契則存放於恒生銀行保險箱。一三年一月,一名假扮杜的男子致電律師行詢問處理該物業「釘契」事宜,其後一名約八十歲老翁冒充杜(下稱假業主),由一名聲稱是親戚的男子陪同到律師行,假業主向職員黃思思表示遺失樓契,要求辦理補契,並出示一張有杜資料的身份證,但證件上容貌則是假業主,另又出示物業的差餉地租單等,最後成功補領樓契。同年四月,被告與假業主到另一間律師行,出示假業主身份證,委託律師行辦理出售單位手續。律師行其後按被告要求,讓假業主簽署授權被告處理售樓事宜,並向律師提交補領樓契。數月後,兩人再到該律師行,由假業主簽署一份新的授權書,更訂立一份遺囑,指明杜死後的財產將贈予被告。同年十二月,地產代理通知被告有買家願以六百萬元購入單位,被告答應,並承諾事成給予代理二十萬元佣金。被告其後出示授權書、遺囑等簽署買賣合約。開五銀行戶口分提存款項
被告與一名金髮男子其後同到律師行收支票,除去償還政府的欠款後,被告獲得五百多萬元。期間因訂金支票抬頭寫杜紹昌名字,被告未能收款,故被告着律師行直接把款項存入其戶口。由一四年一至三月,被告把兩張合共五百多萬元的支票,先存入自己的中信銀行戶口,又在五間銀行開立戶口,由中信戶口開出五張各一百萬元的支票,分開存入該五個戶口,再分別於櫃台及櫃員機提走大部分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