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銀行家同我講,現在借錢出街有很大困難,尤其是那些有物業的人,愈多物業就愈難借錢,因為銀行要計算那些人的總欠債,以及他們償還債務的能力,銀行家並且強調,這是根據金管局的要求,如果他們可以每一個物業獨立計算,是可以借多很多錢出街,毋需放寬逆週期措施。
我相信銀行家所說的話是真的,但他們沒有講到重點,就是金管局點解要計算向銀行借錢的人所有資產及欠債,因為,借錢的人是一個個體,所以,金管局要計算有關風險,如果,借錢的人所有物業都是獨立個體,與其他個體無關,金管局又未必會要求那些雖然是同一人持有,但法律上沒有關係的物業一併計算其資產及負債,而金管局現時的要求其實是銀行自己做成,因為他們將所有獨立個體聯成一線,而這條線叫私人擔保,如果銀行廢除私人擔保,理論上某個業主的每一個物業賺蝕是不會影響其餘的物業,即使某些物業變成負資產,銀主盤一樣不會影響其他,如此來說,金管局亦毋需要求銀行計算借錢客戶的總資產與負債,不過,銀行是不會取消私人擔保。
在以往,物業可以借八九成年代,銀行恐防業主在樓價下跌一兩成之後便放棄物業,而令到銀行有所損失,會叫按揭客戶簽一份私人擔保,銀行可以追討欠款直至客戶破產為止,但現在的按揭客戶普遍借貸不超過五成,倘若樓價下跌,客戶停止供款,銀行啟動機制收樓,在賣樓之後仍然有餘數給予客戶,所以,私人擔保是沒有必要存在,但銀行貪方便,有了私人擔保,倘若客戶未能按銀行要求清還欠款,銀行費事沒收物業,而直接告客戶破產,這是最快捷妥當做法,賣樓的事就留番業主做,這樣好的條款,銀行又怎會放棄,情願少做生意都唔會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