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都是富向"錢"中求, 資金流向邊, 就會帶動該價格上升, 呢個係自由經濟嘅遊戲規則,
但港府正用行政立法手段去破壞呢個遊戲規則, 其實,就正正在破壞香港的核心價值.
買樓私從來都唔會講甚麼...市民能力負擔範圍, 只有願打願捱,
D人結婚生仔又何來能力負擔範圍? 咪又係死要面,借錢都要大搞!
從來, 買私樓嘅都係"小康"家庭嘅動作, 一般小市民如要參與,就要"死命咁慳錢"先供得起,
而唔係如常生活,駛剩嘅錢就攞嚟供樓咁盞! 以前, "平均"做業主年齡約40歲,
依家D人憑乜嘢工作幾年,就又叫樓價太貴買唔起!
港人已被政府馴養到沒有求生能力. 甚至開始有共產思想,
人地有錢就係炒家奸商, 自己冇錢就係因為被佢地炒起晒炒貴晒, 甚至說政府"照顧不周"
幼園校址唔夠名校爭呢D商業活動, 又有家長走出嚟吹到學券制上....負擔重...., 乜生之前冇諗清楚嘅咩? 嘩! 勁 ! 幼園學費都負擔唔嚟, 咁上小學, 再升中咪仲大鑊!
不如早D去申請綜援啦!
可憐天下父母心, 港人俾個政府訓練成低 B 仔, 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