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處事,要成功,就要先分清敵我,誰人是敵人,誰又是自己人,必須分得清清楚楚。否則,假如誤將敵人當作是自己人,後果可大可小。
政府自2010年推出一系列的辣招,受到除AA以外的廣大市民歡迎,尤其是看淡樓市,希望樓價下跌357成的淡友。因為佢地相信,政府是站在自己的一邊,大家同一陣線勢要把樓價拉下,讓貧苦大眾可以上車安居。
這是一個極嚴重、敵我不分的誤解。
政府推出一系列辣招的真正目的,並不是要讓樓價跌至一個普通文員都能負擔的水平,正正相反的是,政府是希望以辣招來封鎖能力次等的人,讓他們無法置業,因為這些能力次等的人,在金融危機發生時第一個失業兼無法還款,是整個金融體系的隱憂,把他們拒之門外,就可以大力保護香港的金融體系。
為何我說政府要令能力次等的人無法置業?
1. 辣招除了3D外,對首置人士最大影響的,其實是取消9成半按揭的措施。無論你是好友或淡友,都應該同意供樓其實唔難,最難是儲首期,而儲首期的困難之處在於儲錢的速度比樓價的升值速度慢,能力較次等的人會出現永遠也儲不到首期的問題。將首期的最低門檻,由5%提升至10%,其實是把儲首期的難度提高了一倍。社會上有一批能力次次等的人,會因為這額外的5%而無法儲首期,成為長期租客。若果政府真的是要幫助這些能力次等、次次等的人上車,其實應該參考日本(零首期)或荷蘭(110%按揭、其中10%是裝修費)的做法,讓這些有能力負擔每月供款、但沒有首期的貧苦大眾立即上車。
2. 當然,政府並無意幫助這些交稅少、甚至冇交稅的貧苦大眾,相反,政府好像幸災樂禍一樣,害怕銀行為求生意不惜貸款予能力次等的人,竟要求把壓測由+2%提升至+3%。不要小看這額外的1%,以200萬貸款來計算,多1%即一年多俾2萬,每月多俾1666。假如某人月入2萬,在+2%壓力測試時剛好12000合格,額外加多1666供款的話,他的月入就要有22777才勉強過關,即要加薪14%!很多拉長30年供款才能過壓測的人,就因為這額外的1%而與樓無緣。政府如要幫助這些人置業,其實就應該維持或降低壓測標準,而不是提升。
3. 在過去,租客在完約前要買樓,其實可以買連約盤,成交後先收幾個月租,租約到期自己搬入去住。連約盤在市場上一般平少少,而對於準買家來說,先不論價錢,最重要是多一個選擇。但政府推出辣招,規定連約盤首期要50%,對於能力較次等的準買家來說,變相減少選擇,令吉盤的供應更加緊張。政府若果有考慮次等買家置業的問題,就應該會在政策上作出一些修正,例如容許首置買家或換樓買家買租約在半年內完結的連約盤,而租約完結後不可續租等……但政府當然沒有這樣去做,因為政府並不是要幫次等買家買樓,而是要趕絕佢地,令佢地買唔到樓。
4. 政府已多次表明,現有措施是要壓低需求。這只是一種語言偽術,因為樓房的需求其實很大程度是男女性生活的需求,這種需求只能被滿足,不會自動消失。政府說壓低需求,其實即是話,希望買樓但實力不足的人士,並不是樓市的參與者,政府不會將他們計算為樓市的需求,換句話說,希望過二人世界但能力次等的準買家,政府叫你地返屋企打飛機。
對於那些永遠也買唔到樓的廢青、低收入人士來說,歡迎辣招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辣招令更多人好似佢地咁買唔到樓,顯得自己冇咁廢。但對於正在儲首期買樓的準買家來說,與其期望辣招幫自己上車,倒不如自己搵多d錢,因為辣招要攻擊的,不是業主、不是收租佬,而是炒家及能力次等的準買家!
對於業主來說,辣招是一項非常良好的措施,甚至應該加辣,避免能力不足的人進入樓市。冇左次等買家和炒家,基本上再來金融風暴,都唔會因為有人失業供唔起樓而劈價。
最後都係那一句,我分析錯,就由市場懲罰我,如果你敵我不分,誤將敵人當作自己人,則必定會悲劇收場。
[ 本帖最後由 83010278301027 於 2013-10-6 12:29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