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日有國內老友請食飯,佢話近日有不少從國內來港的優才專才都已經買了樓,或者打算買樓,理由是除了確認將會在香港住一段長時間之外,並且希望所買的物業有一定升值,做成一個雙贏局面,雙贏的意思並不是買賣雙方都贏,而是買家贏了在香港的收入之外,並且贏埋樓價,與大家理解的雙贏是有所不同。
不過又唔可以話賣家是輸家,因為現在賣樓的人是有迫切性需要,或者身不由己,唔賣樓唔得,如果冇國內人買樓,樓價會跌得更多,所以,打算賣樓的業主是歡迎國內人買樓,亦可以說是一個雙贏局面。
國內老友話,據聞有一些香港業主賣了自己個單位,將所得現金做定存,每年收取近4%利息,非常和味,會不會這是賣樓的理由。
我亦聽過有一些評論員叫人賣樓做做定存,我覺得很奇怪,未買樓將資金做定存還可以說得通,但賣樓做定存真係很難明白,不過,有業界老友同我講,定存亦是金融產品,做定存只是第一步,如果做定存的人是貪高息,很容易遊說那些人買其他金融產品,或者高息債券,不能夠說一定會輸錢,但最低限度都可以賺到一筆可觀佣金,如果那些業主唔賣樓,根本冇多餘錢買其他金融產品,所以,有不少評論員都非常熱心叫人賣樓,不過,很難說服一個業主賣樓買金融產品,做定存就比較容易得多,尤其是那些財政困難,被銀行call loan call到失魂的業主,一了百了將物業賣走,不但唔使俾銀行call loan,仲可以收取利息,正是何樂而不為,不過他們唔知道,賣走之後很難有機會再買返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