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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主席辭職的原因

湯文亮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星期六早上,幾位分別代表公司參加不同的業主立案法團或者業主委員會的同事都有返工,他們有一個共同發現,就是有不少業主立案法團或者業主委員會的主席甚至委員都相繼辭職,最奇怪的就是並沒有搬離有關大廈,他們繼續返工,地點冇變,既然冇搬,點解要辭職。

  同事搞錯了,以為繼續用緊有關大廈才可以做主席或者委員,其實唔係,我們有咁多同事做不同大廈的業主委員會委員,但是同事並沒有在那些大廈返工,其實,是否在那些大廈返工是不重要,最緊要我們是業主,所以,那些業主委員會委員在辭職後仍然在同一大廈返工絕不出奇,關鍵是他們的身份已經由業主變成租客,既然不是業主,他們就不能做業主立案法團或者業主委員會主席/委員。

  我本來唔想話關銀行事,但事實的確如此,由於銀行call loan call得太急,那些業主委員會的主席或者委員,在未能售出其他物業之下,唯有將自用物業以高回報的形式賣走,自己售後租回,租金比市價高一截,在高回報的吸引下,亦受到不少投資者歡迎,所以,近日有不少高質素的自用物業成交,那些業主委員會主席或者委員,在賣樓之後都唔好意思繼續做,當中包括一些做咗廿幾年主席,將委員會視以為家的業主,所以,在未來一段時間,將會有不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或者業主委員會要改組,重新選出新的主席及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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