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開例會,有同事話最近畀老婆鬧,原因是佢每日放工都返屋企,沒有社會責任,同事應該星期一至五,最少有三晚出外應酬,或者與朋友吹水,冇十一點都唔好返屋企,同事以為佢老婆講笑,冇理會佢,昨晚如常返屋企食飯,點知畀佢老婆踢了出街,自己一個人去食晚飯,十一點才回家。
同事老婆做得極對,夜繽紛不能單靠男人,其實,男人背後女人才是主角,如果女人唔使男人返屋企陪佢,甚至直接要求男人應該應酬,唔使咁早返屋企,才會出現夜紛繽,現在不少人放工返屋企,叫外賣打機睇YouTube ,咁樣做,點會有夜繽紛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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