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佛山限購鬆綁之後,深圳的房產政策也進行了微調。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管理委員會昨天發布《關於啟動深汕特別合作區過渡期商品房銷售的公告》,正式啟動深汕合作區過渡期商品房銷售工作,列明居民家庭在合作區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務公寓總數不得超過2伙,成年單身人士(包括離異人士)限購1伙。居民在合作區購買的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
受消息刺激,內房股昨日造好。碧桂園(02007)升2.8%;潤地(01109)上揚4.3%,跑贏一眾藍籌;融創(01918)飆6.9%;恒大(03333)炒高6%;萬科(02202)升1.7%。
持貨與深市分開計
深汕特別合作區被稱為深圳市「第11區」,位於粵港澳大灣區最東端,下轄鵝埠、小漠、魚后門、赤石4個鎮,陸地總面積468.3方公里,2018年底常住人口7.51萬人,規劃2021年其地區生產總值要達150億元(人民幣.下同)以上,城市人口翻3倍至25萬人左右。該區於2011年由廣東省委省政府批覆設立,原先由深圳、汕尾兩市共同管理,2017年開始由深圳全面接手建設和管理工作,並於同年5月中全面凍結合作區內房地產市場。此次政策調整,意味着第11區商品房市場已解凍。
公告指出,在合作區購買的商品住房不計入購房者在深圳市其他區(新區)購買商品住房的套數限購範疇;在深圳市其他區(新區)購買的商品住房、商務公寓不計入購房者在合作區購買商品住房、商務公寓的套數限購範疇。
同時,公告規定,企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不得在合作區購買商品住房、商務公寓;合作區管委會及市住房主管部門對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實施銷售價格指導,執行深圳住房信貸政策。此外,居民在合作區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自建房和商品房),不得申租或申購合作區公共租賃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分析指修改政策吸人才
為推動合作區企業加快投產,促進合作區經濟建設,從振業時代花園和輝煌花園中抽取30%房源(不含公寓和商舖)用於解決合作區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其餘70%房源作公開銷售。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合作區購房政策調整,是為了吸引人才。近兩個月,內地部分城市開始集中用人才政策調整購房資格。
據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計,11月全國累計有超過20個城市發布了各種類型的人才吸引政策,其中包括佛山、南京、上海、成都、中山等接近10個城市發布的人才政策中,都有與人才購房資格、購房補貼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