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買樓作自住用,但當然也有人買樓投資。買樓投資目的在賺錢,買樓自住是想有個安穩的家。前者只要有合理利潤,就可沽貨,後者就不應在乎賺或蝕,總之就長期持有。
近年來都不斷有專家認為樓價已見頂,並鼓勵業主賣樓變現。
筆者認識一位業主,她於數年前以不足300萬元,
在將軍澳買入一個私人屋苑的兩房戶,現時想以650萬於售單位,
但又怕便賣會後悔。筆者則説
賣仔莫摸頭,摸親眼
淚流,
並解釋投資物業買入的目的,就是等好價賣樓。
基於物業的好價沒有統ㄧ標準,所以唯有自定標準後就執行。倒如有人定賺價三成就賣,有人再定高些,但到價後就要狠心即賣。倘到價又不賣,就變成收租戶。這就達不到賺價致富的目的。因為物業極難找到最高出售價。
物業到價後又不賣,很多時就會在低價出售。筆者亦見過ㄧ個業主,於1996年中入貨,ㄧ年後樓價大升七成,並到達其目標價,但他決定不賣。期後兩年,樓價急跌,最終業主於99年以低價出市。
自住樓情況不一様,主因是物業買來是自住,因此不應亂定賺價位出貨。最重要一點是物業長線必升,因此出錯了貨,未必有機會回購,五年前賣出自住樓的,現因樓價已升值五成以上,能原價回購非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