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過後,樓市持續調整,因此於去年高位出貨的業主,現時理應對自己去年果敢的沽貨行動,感到滿意。高位出貨後,可將套回的資金保留,然後待低位出現後入貨補回。實行高賣低買。不過有些更進取的業主,沽樓換股,在樓市低位未出現前,希望賺盡每個交易。不過這樣操作的結果,往往得不常失,反而由大賺變大輸。
筆者認識一位業主,去年第二季以高價沽出一個細單位,變現400餘萬元後,原計劃待樓價下跌三成後進行回購。不過該位業主眼見當時的股市熱火朝天,於是將賣樓所得的大部份資金,以平均價約70元,買入6萬股匯豐銀行,並望先收取5厘回報,用以戰養戰方法去保持資金,但結果完全出乎其意料之外。
去年樓價第四季跌勢較急,至今平均累計跌幅約為一成,但反觀滙豐銀行,由高位70餘元,跌至近期的約49元,跌幅足有三成,上述該位業主,心想揸滙豐有穩定息率,又非炒股,故有信心大批購入作長線收息用,但結果損失比繼續持有原先物業大得多。睇中樓價高位回落出貨,理應大賺的情況下,反令自己輸大錢。
事實上,該類業主或投資者並非少數,因為港人慣於樓股互炒,甚少全揸現金。因此沽樓換股很普遍,有些急進的投資者更炒賣期指或牛熊證,但天算地算也算不到股市插得那麼狠,結果損失四五成的投資者,大有人在,因此來年倘破產人數增加,箇中原因是炒爆股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