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高地價政策,有需要及有條件
(原文發表於2018年8月23日)
為了吸引商人在港投資,吸引本港及外地人才留在香港發展,港府(包括港英政府)過去四、五十年都徵收很低的溢利稅和薪俸稅,而主要倚靠高價賣地來取得必要的施政經費。在亞洲區(特別是中國大陸)整體經濟高速發展及因種種特殊原因香港的「磚頭」歷久不衰地特別有價的情況下,高價拍賣土地所帶來的巨額稅收成了港府的主要收入之一,而這種不叫高地價政策的高地價政策成了香港最獨有的房地產政策。
物極必反,高地價政策固然為香港帶來不少好處,但世界第一昂貴的樓價愈來愈嚴重影響了民生,導致深層次矛盾,而環球有數昂貴的香港房租和商業租金逼使愈來愈多外來企業遷移到其他城市(例如新加坡),經濟競爭力被嚴重削弱,高地價政策副作用的破壞力愈來愈大。
幸運地,盡管香港過去二、三十年經濟轉型不算很成功,但總算有所轉型,賣地收入佔政府年度收入的比率由上世紀九十年代的五、六成,降至近年的二、三成,加上超逾11,000億元的超巨額財政盈餘儲備,這就為特區政府放棄高地價政策而追求其他施政目標(特別是令弱勢社羣居者有其屋、住者有其所)創造了條件。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