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歸流
「改土歸流」是明清迄今中國中央管治邊陲地區的政策。改土歸流是指改土司制為流官制。土司即原民族的首領,流官由中央政府委派。改土歸流有利於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後性,同時加強中央對西南一些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統治。
土司制度是在唐宋時期羈縻州縣制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其實質是「以土官治土民」,承認各少數民族的世襲首領地位,給予其官職頭銜,以進行間接統治,朝廷中央的敕詔實際上並沒有能夠得到真正的貫徹。
明朝的疆域有1,100萬平方公里,直接統治的祇有兩京十三行省400多萬平方公里,分佈在邊疆的700萬平方公里屬於羈縻統治的地區,由中央政府委任少數民族首領(土豪、土司)代為統治,中央政府不設行政管理機構。某些土司甚至設於貴州、湖南、雲南等行省之內。
在中華帝國大一統的思想底下,土司制度祇是一種權宜的、過渡性的自治制度。為了解決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據的積弊,明清兩朝的君主,已經開始醞釀解決這個問題。改土歸流一般採取兩種辦法:「一是從上而下,先改土府,後改土州。二是抓住一切有利時機進行,如有的土官絕嗣,後繼無人,或宗族爭襲,就派流官接任;土官之間互相仇殺,被平定後,即派流官接任;有的土官犯罪,或反王朝被鎮壓後,以罪革職,改由流官充任」。
明朝萬曆年間,四川播州海龍屯的楊氏土司起兵作亂,明朝舉全國之兵平叛之。被鎮壓的播州之後不設世襲土司,改為派遣朝廷官員統治。
到了清朝,國土面積大大擴張,達到1,300萬平方公里。蒙古、新疆、東北和俄羅斯遠東大片土地都屬於清朝管轄的範圍。邊疆地方土豪就不僅僅是雲貴地區的土司了:新疆的叫伯克;蒙古的叫扎薩克,爵位有汗、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等,與滿州貴族的爵位一樣;西藏的達賴、班禪和噶廈政府;東北地區的羈縻衛所土官等。名稱與統治方式、土豪的權力與對中央政府的義務等都有所不同。體現的是清朝政府熟練的一國多制統治理念和手段。
清雍正二年,雲貴、廣西總督上疏請求全面改土歸流。雲貴川桂大大小小數百土司,要麼乖乖交出政權,接受朝廷委任的流官治理,要麼拚力抵抗,大軍壓境下投降被殺捕,最後的結局都是一樣:直接管治權回歸中央。多次戰役,死亡數十萬人,不可謂不慘烈。不過數年間,全國土司大部分被廢除,改土歸流大功告成。延續了八百多年的湘西永順彭氏土司也未能倖免。
英國能長期保有香港這塊殖民地的因由
中英第一次鴉片戰爭後,香港成了英國的租借地,國際性的自由港。解放戰爭時期(1945-1949),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解放華南的過程中,完全有能力收回香港。但毛澤東、周恩來從國際關係以及新中國經濟建設的需要出發,決定不急於收回香港的主權。此決定一出,世界為之轟動,有人表示欽佩,也有人不理解。為此周恩來作出解釋:『我們對香港的政策,是東西方鬥爭全局的戰略佈置的一部份,不收回香港維持其資本主義英國佔領不變,是不能用狹隘的領土主權原則來衡量、來決定的。我們在全國解放以前就決定暫不解放香港,這在長期的全球戰略中不是軟弱,不是妥協,而是一種積極主動的進攻和鬥爭。概括起來說,這就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此語一出,拂去諸多的疑雲,安定了人心(包括英國人的),保證了香港的穩定與發展。
解放初期,中國綜合國力還比較弱,但相對於在兩次世界大戰中元氣大傷、國小力不強及香港這塊殖民地距離本土千里迢迢的英國,中國仍是較強的,完全有能力收回香港,這點英國心知肚明,眼見解放軍步伐止於深圳,不禁喜出望外。作為投桃報李,英國此後30多年在香港不敢作出任何損害中國利益的言行。相反地,有意無意地採取行動為中國創造利益:沒有參與美國對華實施的封鎖、禁運政策;容許甚至作某種程度的協助中國通過香港吸引外資、爭取外匯和進口外國物資;容許中國通過香港了解世界各國特別是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及軍事技術狀況和吸納之;擴大與發展中外經濟交流;容許中國利用香港訓練各種技術人才;禁止國民黨甚至盟國在港搞對中國的破壞活動。
在香港這個地方,英國對中國保持著一種謹小慎微、必恭必敬的態度,終其差不多半個世紀(1949-1997),英國始終能保持香港殖民地的現狀,並從中得到巨大的政經利益。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