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滿意的文章選集(1516)
2023年7月5日
故舊之言,但不失時效(17)
(原文發表於2021年9月23日)
早聽良言,禍不及其身
(原文發表於2016年6月13日)
『大家聽過「改土歸流」嗎?
它其實是明清以至中國迄今,中央管治邊陲地區的政策。改土歸流是指改土司制為流官制。土司即原民族的首領,流官由中央政府委派。改土歸流有利於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後性,同時加強中央對西南一些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統治。
土司制度是在唐宋時期羈縻州縣制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其實質是「以土官治土民」,承認各少數民族的世襲首領地位,給予其官職頭銜,以進行間接統治,朝廷中央的敕詔實際上並沒有能夠得到真正的貫徹。
在中華帝國大一統的思想底下,土司制度祇是一種權宜的、過渡性的自治制度。為了解決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據的積弊,明清兩朝的君主,已經開始醞釀解決這個問題。改土歸流一般採取兩種辦法:「一是從上而下,先改土府,後改土州。二是抓住一切有利時機進行,如有的土官絕嗣,後繼無人,或宗族爭襲,就派流官接任;土官之間互相仇殺,被平定後,即派流官接任;有的土官犯罪,或反王朝被鎮壓後,以罪革職,改由流官充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6年了,盡管自治區民族矛盾多而棘手,這麼長時間,經歷幾任國家主席、總理,統治邊陲依然是一仍明清兩代以來「改土歸流」的舊貫,不但沒改,還有過之。
中央統治邊陲地區的「改土歸流」政策源遠流長(嚴格的說,不是明清以來形成,而是秦漢以來)。它的形成,有內在的歷史原因,有其漢族民族性和獨特國情。我相信,在未來的歲月,無論是一國多制還是一國兩制,無論在國內的不同自治區還是香港,「改土歸流」仍將是中央管治邊陲地區的主流政策。明清以來的歷史證明,改土歸流是常態,香港的高度自治是「土」的特例,是權宜的,回到「流」才是無可避免的大趨勢。從蒙、藏、疆及雲貴各地自治區在解放後不久就全面「改土歸流」去看,中共中央是明清以來執行「改土歸流」最快速最果斷的政府。它居然肯給香港50年高度自治,那真是皇恩浩蕩。可惜的是,不讀歷史的大部份港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從不感恩。
「高度自治」可以維持多久,與自治區人民對國家的效忠、順從程度和使用(說利用亦無不可)價值的大小等因素成正比。如現今的香港,大部份市民(特別是80後、90後的年輕人)對國家的效忠和順從,江河日下,香港在政經上對國家的貢獻,更是今非昔比。可以預期,中央對香港的管治(必要時甚至由暗裏走向明面)未來將會愈來愈緊,「高度自治」應該不會延續50年那麼長久。
回歸已18年的香港,還有多少時間可待?港獨愈見猖獗,就愈加速中央下決心回到「改土歸流」的傳統管治邊陲地區政策。從另一個角度看,你說中央愈有藉口結束一國兩制而回到一國一制並改土歸流亦無不可。
熟讀歷史,你自然不敢做任何事或說任何話,令中央下上述決心或有上述藉口改土歸流,提早結束一國兩制。』
『為甚麼我說,如果年輕的港獨者稍讀一點中國現代史,他們就不會在《中英聯合聲明》承諾50年不變的限期屆滿前的30年,愚蠢地提出討論2047後的香港前途問題,尤其是提議把獨立自決作為一個公投選項?
中國直至1981年底,對香港1997年後的前途仍未作出決策,但不排除維持現狀(即中英兩國確定香港主權屬於中國,但仍維持英國管治)。祇是英國不知進退,一再忽略中國要求不要太早提出香港前途這個問題的警告,透過到訪中國不同的政府高官頻頻要求中國盡早處理97問題。結果是適得英國人(可能亦是大部份港人)的反,中國於1982年決定收回香港主權。
回到現實,如果年青的港獨份子現時起就不斷鬧事,要求中國承諾2047年後維持真正的一國兩制,甚至公投自決,要求獨立。從上述歷史教訓,中國最終的反應一定是提早結束一國兩制,實施一國一制並重手鎮壓港獨份子,以至激進的泛民。
試想想,1982年中國仍在崛起初階,綜合國力不大強,它已不肯在確定香港主權屬於中國的情況下,讓香港維持英國管治。讓香港那樣,中國最高領導視之為「再簽一個不平等條約,我們就都變成李鴻章,任何一個政府都會垮台」(最早出自鄧小平之口),現在年青的港獨份子要求獨立,亦即要求中國放棄香港的主權,那不啻是要求中國最高領導簽一個不平等條約中的不平等條約,要求他們成為賣國賊中的賣國賊,遺臭萬年,要求中共付上可能亡黨亡國的代價。中國肯飲這個超級苦杯嗎?它有甚麼誘因願意這樣做?提早結束一國兩制,實施一國一制並重手鎮壓港獨份子,以至激進的泛民,反倒是一個代價較輕、出師有名及對得起歷史、國家和人民的抉擇。
正如1979年至1981年英國的不知進退,港獨份子和他們的同情者及縱容者的不知進退,他們要爭取的,最終一定同樣會適得其反。沉默的大多數,客觀上是縱容了港獨,最終一定反受其害,屆時可別怨天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