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米樓與劏房(1)
(原文發表於2019年5月16日)
近日看到一些國家及地區的人均居住面積如下表:
國家/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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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居住面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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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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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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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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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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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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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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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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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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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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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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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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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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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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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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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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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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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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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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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人均居住面積15平方米,面積之小幾乎可以肯定是世界之冠,不用說和西方先進國家(表中的頭三名,由72平方米至97.9平方米)比較,就連與「死敵」、同樣地小人稠的新加坡比較亦大大不如,人均居住面積僅為它的一半!
平均如此,小於平均當然更可怕。不說私樓,且看公營的,「納米單位」近年在私樓市場湧現,趨勢亦蔓延至房委會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房委會3月6日公布下一期「綠置居」兩個選址,當中包括屬於居屋復售及推出「綠置居」以來的首個「港島盤」柴灣道項目,以及涉及單位最多的青衣青鴻路項目,共推約3,700多個單位。不過,兩個項目的最細單位面積,只有約152平方呎。柴灣道項目最大單位亦只有256平方呎,較今期推出的麗翠苑最大單位,「縮水」超過四成;青鴻路最大單位亦僅得388呎。兩個項目預料在今年底接受申請,但要待2022年底至2023年始能入伙。
以平均單位居住人口為二計算,這些納米公營樓豈非僅為76平方呎至194平方呎(約7平方米至18平方米)?可以想像,納米私樓的人均居住面一定更不堪,更令人震驚!
長實執行董事趙國雄去年底接受訪問說:
「實用面積200餘方呎的納米樓不適合(人)居住」。
我不知大家怎想,連趙國雄都這樣看,香港的納米樓從任何角度去看,肯定不是正常人適合居住的地方。
不少市民居住環境長期如斯惡劣,每況愈下,我們尊貴的特首和高官,你們於心何忍?!
面對私樓納米化,新加坡政府有創意、有魄力地規範發展商單位平均最低面積由目前的70平方米(753平方呎,己經遠超香港的),提高至85平方米。我們尊貴的特首和高官,你們的施政能力往哪裏去了?!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