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公屋居民申請司法覆核阻止領匯上市的訴訟是一齣鬧劇。
該兩名公屋居民申請司法覆核的理由是很薄弱的,甚至是毫無道理的,這點已由許多有識之士及主審的高院法官夏正民先後指出。盡管高院已判決居民敗訴,他們仍可以申請上訴。如果他們這樣做,甚至祇是不在星期五(12月17日)前正式宣佈放棄上訴,後果是十分嚴重的:領匯將被逼重新排期上市,屆時除基本開支逾一億二千萬元報廢外,認購孖展的投資者,將損失利息逾億元;包銷商原可享有集資額的百份之一點二五佣金,即二億六千萬元收入亦泡湯;更重要的是近期股市壯旺,閒資巨如天文數字但缺乏出路,是領匯最好上市集資時機,錯過此一時機,將來不一定可以再籌集數以百億計的資金,損失動輒以十億元計;領匯如不能上市,房委會將失去一筆二百億元的收入,因而無法擺脫財赤困境;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弱勢特區政府的誠信將進一步弱化。
上述的損失,幾乎全部都由我們香港市民承擔!唆擺及支持兩名公屋居民訴訟的人居心何在?如果他們認為自己這樣做是為了保障居民利益,我們要問,領匯上市會怎樣損害居民利益?!在無法証明居民利益受損的情況下,他們首先嚴重損害了香港整體利益,而這個利益是至高無上的。
鄭經翰口口聲聲說居民的行為值得支持,但怎樣值得支持就一直語焉不詳。他可有想到,縱使我們不懷疑他的支持是否出於攫取個人政治資本,但他郤實實在在唆使或幫助二個小市民以四両撥千斤的方式損害了香港的巨大利益。在這個意義上,他及其他一切背後唆使者都是香港的千古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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