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泛民的五大「休戰」條件,政府應三「不」二「可」(4)
(原文發表於2017年8月1日)
為什麼戴耀廷及泛民議員(政黨)要求新政府承諾不支持立法會在完成所有補選前修改《議事規則》及承諾此前不會向立法會提交具爭議性的草案或法案,如23條立法或政改?
在梁、游、劉、羅、梁、姚6人喪失議席後,建制派及獨立人士分別仍為39人及1人,非建制派則減少至24人。換而言之,在立法會現有議席中,建制派與非建制派為39對24人,後者僅僅保住重大法案的否決權;同樣地,在梁、游、劉、羅、梁5人(姚屬功能組別,不計)被禠奪議員資格後,現時非建制派與建制派的地區直選議席為14對16,前者此刻已喪失立法會分組點票否決權。
在這種形勢下,如果建制派乘虛而入,不難可以取得修改《議事規則》之權;不論任何原因,非建制派議員24人若有任何一人反戈或缺席投票,由於在立法會議席少於三分之一票數,隨時可被建制派通過重大法案,例如23條或政改。對之,非建制派當然寢食難安,不得不以進為退,以戰求和。
對這兩個要求,我倒覺得林鄭和建制派議員不妨大方地答應。一則,乘這兩個虛搞突襲,真有點乘人之危,勝之不武,有失大將之風,會喪失市民之心;二則,祇要向前三個要求說「不」,建制派自能在日後的合併補選中取得壓倒性勝利,從而從根本改變了在議會中的政治版圖,在議會中的修改《議事規則》和通過重大法案之權屆時將是囊中物。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