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北京處理黃營之亂,現在別有體會(1)
2020年12月17日
黃營之亂,到去年8月,我是這樣看的:
『大暴亂已持續兩個多月,林鄭、問責高官、行政會議成員以至警務處處長怯於反對派及示威群眾的暴力聲勢和力量,都驚得豹隱起來,缺乏堅強領導,武備優良的35,000多人的警隊對使用適當武力鎮壓暴力分子綁手綁腳,基本上亦龜縮起來,局勢差不多失控,反對派和他們的支持者幾乎實際上操控了香港的管治權。在這情況下,大家都估計中央被迫要出動解放軍鎮壓,但這種局面迄今並未出現。自发生動亂以來,之前高調支持修改《逃犯條例》的中央高層領導人韓正、汪洋從未露面,對事件不置一辭,只留待官皆不算高的王志民發聲。尤有甚者,面對本質上是顏色革命的大動亂,在7月11日之前王志民都僅是文言譴責,一句暗示武力平亂的話都沒有,令反對派頭頭及其支持者以為中央是紙老虎,更加肆無忌憚、無法無天地作惡作亂。由7月29日至8月7日,港澳辦舉辦了三次記者會和座談會,發言一次較一次明顯、強硬,但依然止于文言警告及呼籲港人以至特區政府、各個執法及司法機構行動起來,止暴制亂。
何以至此,起初我還以為中央是要作「多行不義必自斃」中的鄭莊公,忍忍忍......縱容反對派及暴力犯罪分子作現代共叔段,讓他們作惡多端,然後等待著時機來臨,給他們致命一擊。隨著時間的推移,終於看到中央的另一著—— 「引蛇出洞」。
真想像不到偏黃深黃 之士原來這麼多,而且遍佈各行各業各界,特別是教育、宗教、法律(包括司法)、傳媒(記協是總後台之一)、公務員、醫護、航空、專業服務界(包括但不限於會計、社工)及商界(主要是中小企),人員不限於基層,中高層亦相當普遍,但他們絕少上街及參加暴力活動;教協原來旗下有教師會員幾近100,000名。這些教師大多都在官津名校任教,偏黃的佔了80%以上,假設一班學生平均35人,這80,000個偏黃深黃教師就長期在意識形態上影響著二、三百萬名5歲至30歲各級學生;偏黃深黃教師不限於中小學,還有大學的講師、教授以至大學院長、校長;各級別的教師偏黃深黃這麼多,遍佈這麼廣泛,怪不得盲目反中仇中、盲目反政府仇政府的年青人這麼多;基督教和天主教由教徒以至主教都支持反對派及暴力犯罪分子,不少人還親身參加示威以至暴力活動,教會並且提供抗爭裝備、飲食物料及間接輸送暴力犯罪分子;目光聽覺所及,90%以上的傳媒人,由記者到編輯都偏黃,報導完全喪失中立、公平、公正性,誤導觀眾聽眾的個案俯拾皆是;法律界中的大律師、律師,偏黃深黃在業界內亦佔壓倒性多數,不少審裁官以至法官亦偏黃,難怪時常發生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現象。
上述那麼多的人與組織以往多年都是低調隱藏的,但為了加強運動的聲勢和彰顯實力,所有牛鬼蛇神都陸續現身,就像關中諸將中了曹操「引蛇出洞」之計,傾巢而出一樣。這就為中央和特區政府提供了難得的「引蛇出洞」,日後在適當時候將核心暴力犯罪分子及一眾幕後黑手「一網成擒」的機會。』
在中央對港有關機構領導人三番四次、一次較一次嚴厲明言(實質是鼓勵、支持)特區政府應該以武力「止暴制亂」之後,林鄭才推出「禁蒙面法」,但這個「禁蒙面法」是虎頭蛇尾的,林鄭僅是較前的「毫不作為」邁前了一小步。
為什麼我說林鄭的「禁蒙面法」僅是邁出一小步?我當時認為:
『因為要發揮「禁蒙面法」在一定程度上止暴制亂的效力,最低限度需要下述幾個條件配合:
能這樣,「禁蒙面法」對暴力犯罪分子才有強大的嚇阻力。』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