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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滿意的文章選集(1015)

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律政司的出手,無可非議(1)

(原文發表於201610月22) 

律政司出手的背景

 

由於香港社會(特別是立法會)過往長期的內耗,以及中港融而不合,甚至大不融合,香港的經濟發展多年來不進反退,這是我深以為憾的。

 

立法會的內耗,主要表現於頻頻流會、拉布和政黨、議員間的攻訐和互拉後腿,議會內許多大大小小的議案因此延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94日的立法會選舉,人心思變,好幾位港獨及激進本土派候選人脫穎而出,成為新一屆議會議員。當時我已感到不妙,深信早就暴亂不堪的議會日後會更加暴亂。

 

選舉之前,若果各區所有選舉主任都採用審核梁天琦提名資格的相同標準(除看是否簽妥提名表格、確認書,還參看報名前申請者的過往言行),所有通過提名的港獨候選人將無一倖免,因為他們都事先張揚,一如黃俊傑金句所言,「我擺到明係支持香港獨立,吹呀?!」,但偏偏許多港獨候選人都成了漏網之魚,昂然獲得提名參選;漏網而獲得提名的港獨頭頭,在自己的競選政綱上更加大張旗鼓地宏揚港獨主義,律政司原本有很好的理由褫奪他們的提名,禁止他們出選,但最終律政司巍然不動,放生了幾個港獨和激進本土派份子,特別是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和游蕙禎;選舉日就快來臨的時候,很有興趣要看的是,律政司會否根據這些港獨候選人的港獨政綱,在選舉日之前褫奪他們已得的提名。如暫且按兵不動,律政司日後又會否及(如會)如何追究那些跑出的港獨候選人,他們明顯違反了選舉條例、提名確認書的聲明,甚至作了虛假聲明。

 

從競選期間所發佈的競選政綱和競選論壇的表現去看,我已感到梁、游兩人偏激、缺乏邏輯思維、思想幼稚、讀書不大成、事業乏善足陳、不諳中國歷史,以及仇中,完全不具備當立法會議員的才德,但質素低而激進的選民偏偏視他倆為心中的一杯茶,以選票將他們送入議會。對於他倆在宣誓時的狂妄無知、令公眾反感反胃、敢做不敢認、言詞閃爍和藏頭露尾的言行,不知該等選民會否後悔?

 

1012日新一屆立法會開鑼,首日會議舉行議員宣誓及選出立法會主席。十多位候任議員在就職宣誓儀式上,肆意妄為,醜態百出,在莊重的議會內,演出各種街頭劇、政治鬧劇,此中最出位及令人齒冷的就是梁頌恆和游蕙禎。他們的小丑表演,眾所周知,不贅。

 

這些議會新貴,在競選論壇及競選政綱,已一再表明自己的政治理念,被選進議會,在誓辭儀式上仍大耍花槍,訴說自己的政治理念,除了出風頭、回報特定選民、幼稚無聊,真不明白他們這樣做是為了甚麼。唉,與其現在鬥演幼稚無聊、費時失事的政治秀,何不省些時間日後在議事堂上鬥議政水平?

 

宣誓當日,梁、游都分別獲給兩次宣誓的機會,但兩人不僅不珍惜這兩次機會,還肆意以「支那」及英文粗口「Refucking of China」來辱罵中國及中國人,以披身的「Hong Kong is not (part of) China」布橫額來鼓吹港獨。做樣做,不僅牴觸《宣誓及聲明條例》21條的「拒絕或忽略宣誓」,亦觸犯《基本法》104條(訂明議員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完全有法理根據不再為梁、游兩人監誓,並取消兩人的議員資格。梁游宣誓事件發生後,人神共憤,立法會內幾乎所有的建制派議員及外間許許多多的市民都強烈呼籲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這樣做。

 

可能因為自己是新官上任和出自建制派,為彰顯自己做主席的公平公正和中立,梁君彥對上述呼籲充耳不聞,一意決定於1019日(星期三)早再為梁、游兩人監誓,讓他們有機會逃出生天,正式成為議員。

 

就是在這種緊急而無法可施的情況下,律政司峰迴路轉地於1018日晚介入,就梁君彥讓梁頌恆及游蕙禎再宣誓的決定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並要求禁制兩人再宣誓。

 

 

 

 

~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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