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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真空期,坊間的奇言妙語(1)

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林鄭以六大理據為由宣佈押後立法會選舉的決定,包括選舉規模極大,涉及四百四十萬名登記選民、七十個議席、六百多個投票站、三萬四千名選舉工作人員等,亦須再另設立中央點票站及傳媒中心,會構成大量人群聚集和極大的感染新型肺炎風險;數以十萬計居住或滯留內地及海外的登記選民而未能回港投票;超過六十萬長者登記選民將因感染風險而放棄投票;因法律和實際配套而無法考慮其他投票方式;中央點票站及傳媒中心因亞洲國際博覽館用作醫管局的臨時社區治療中心而須另覓地方,以及不少國家和地區因疫情而押後選舉。 

針對政府決定押後選舉,泛民議員發出聯合聲明,指出《基本法》曾列明立法會的任期為四年一屆,認為押後選舉等同引爆憲制危機、無異於竊取政權。他們又指出疫情爆發至今逾半年,政府對專家的警告置若罔聞,導致確診數字屢創新高,認為政府有責任安排充足防疫措施令選舉如期舉行,批評政府利用疫情為選舉添加阻力,褫奪市民投票權利。 

中央背書押後選舉一年,我不知道中央用甚麼法律基礎處理這個押後,如果將押後的一年仍算在來屆四年的任期之內,亦即來屆議員在扣除押後一年的真空期後,剩下的實質任期為三年,全屆依然是四年。因為特殊情況而這樣處理,這就沒有違反《基本法》中立法會的任期為四年一屆的規定,祇要大人常委會同意,不難找到合法、合情及合理的根據。 

果如此,何來「引爆憲制危機」?泛民議員認為押後選舉「無異於竊取政權」,這是什麼邏輯?莫明其妙!來屆立法會議席的參選人提名,泛民主力12人被DQ,能夠漏網鑽入來屆立法會的泛民寥寥可數,勢將成為議事?堂的少數派,說不定少於20%,根本沒能力主導立法會,用得著建制派去「竊取政權」?再說,立法、行政各有所司,特區政府、特首及問責高官才是香港政權的主導者,立法會、主席及議員不是,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為麼導致「竊取政權」?頂多祇能視之為「竊取立法權」! 

「政府利用疫情為選舉添加阻力」,來屆選舉提名,泛民主力12人已被DQ,政府(如果是藍營)還有這個誘因?偏黃政府倒有,押後一年其實是有否定DQ的客觀效果,讓被DQ12個泛民可以捲土重來;「褫奪市民投票權利」?市民投票權祇是被押後一年,何來褫奪! 

人大代表葉國謙早前認為,應以過渡立法會處理真空期,但他隨即調整說法,指出由於正在舉行會議的人大常委會所提的議案名稱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認為現屆立法會將延長一年,提名無效的四名議員都可延任。葉國謙又說:「失望當然會失望,大家見到這四位議員,亦可能不止過去一年在立法會的表現,但我們必須根據法律依據行事,正如剛才所講,如果整個第六屆立法會過渡,在這情況下,只要跟隨立法會及基本法本來的規定進行。」 

議案名稱「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就可理解為人大常委會同意「(現屆)立法會將延長一年」及「提名無效的四名議員都可延任」?這是哪門子邏輯!議案討論的結果,說不定是「第七屆立法會任期第一年的議員主要由第六屆的延任」。 

不讓四名被DQ的泛民議員延任就不是根據法律依據行事?葉國謙這個老建制對法律較中央的法律大專家更在行?這等專業判斷,留給他們吧! 

第六屆立法會,為麼過渡就一定要「整個過渡」,而不可以將某些涉嫌犯法的人排除於過渡之列?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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