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龜與逃兵 (2)
(原文發表於2016年4月7日)
在缺乏A君個人的某些特定資料前,A君的諮詢不好答。我於是先從他取得該等資料,例如家庭成員狀況(特別是A君與名下兒女的年齡)、家庭收入及資產等等,然後執筆回覆:
A君:
要全面改善整個公營機構X的運作,無論你在位還是離開公營機構X都可以做,祇是做法不同而已。
在位又可分為在目前的位置和十餘年後當你升到高層掌握大權可以發號施令做大事兩種情況;在目前的位置,你如果想全面改善整個公營機構X的運作,你得透過影響公營機構X的當權派(特別是署長)接納你提議的改善方案,方案可以是尋找或創造機會面見當權派詳細陳情,亦可以透過呈上詳盡全面的建議書給當權派;如選擇離開公營機構X才交出一份書面改善計劃,你既可以將該份計劃書同樣呈交給當權派,讓他們自行處理,亦可將該計劃書供諸公眾,讓輿論敦促公營機構X當權派改革各種陋習。
我要指出的是,改善計劃書祇是手段,最終目的其實是要遊說或敦促(特別是借助輿論)公營機構X當權派推行改革。既然全面改善運作的計劃書本質上是改革,它就無可避免會對公營機構X當權派(不管贊成或不贊成改革)、提交計劃書的你和公營機構X內外許多既得利益者帶來重大麻煩甚至連累。這些大麻煩和連累是全面改善(本質上是改革)所衍生的,因此一旦提出,無論你是日後的高層當權派、當前的中層管理,還是公營機構X的離職者,都無可倖免。
大麻煩和連累僅是改革代價的部份而非全部。換言之,改革的代價較你的想像還大。你現時月薪約為$98,000。若離職而找另一份(很可能非回類同級別)工作,你估計每月應不少於$25,000,就當它有$30,000,那你每月會少收$68,000;論每年加薪,假設平均是5%,現職每年不少於$4,900,而新工祇有$1,500。加薪後,新舊工作的報酬差異擴大到不少於$71,400;你現在才44歲,還有16年才退休,離職意味著這種月收入大減的情況會持續16年;太太約$30,000月薪,新工加太太收入不外每月$60,000,每月供樓約$20,000,剩下的$40,000遠不足以支持一個5人家庭,因為3名兒女不外9 至13歲,還要撫養和供書教學,這種情況會延續十餘年,它日不免要不斷從420萬資產中抽取以補不足。以上現實財政上的損失,亦是離開公營機構X的代價之一。你願意付出上述各種巨大的代價嗎?
敢於及願意付出這個代價的人,必須有一份使命感,為達目標不惜犧牲個人利益(包括家人的),但觀乎你在電郵中提到『大家心頭有氣,工作上多不如意,也不要緊。每個月底看看銀行戶口的進帳,氣就消了。那些「大事」,留待自己做高層時才去處理吧。不過,再看看銀行戶口,問一問自己,做到了高層之時,離退休的日子其實也不會很遠了,那時又會不會有興趣做「大事」呢?我實在十分懷疑。』、「我更清楚知道,這份計劃書,在今天是不可能交出來的。因為,交了出來之後,除了我自己本身會惹來天大麻煩,亦有可能會累及他人。另一方面, 我亦不想輕易放棄公營機構X的工作。我隱隱覺得,如果半途而廢,一走了之,那其實和一個逃兵並沒有甚麼分別。一個逃兵,在兵凶戰危之地,能否生存也成問題。」,太多患得患失、膽前顧後了,恕我直言,我覺得你缺乏這種使命感,因而不相信你會敢於及願意付出有關的代價。
論代價,你在十餘年後若果掌權而「離退休日子不會很遠」要付出的,會遠遠少於目前在職提呈改革計劃書或現時離職而提出(不公開或公開)改革計劃書。
如果在職時提出,你最終有可能被逼離職,結局和代價跟離職後提出一模一樣,分別祇是前者的結局和代價在時間上會有推延。
綜合考慮,我覺得你還是保持現狀為佳。將改革計劃書放諸心中,但盡量將自己份內的工作做到最好,以及盡量鼓勵或影響身邊的公營機構X同事將份內工作做到最好,可以無愧於普羅市民了。人有時被逼向現實低頭,做一下烏龜,但求內心仍有一份良好意願,不見得是一件壞事。
題外話,離開公營機構X不可視為逃兵。逃兵泛指一些有責任在身,但為逃避有關責任,選擇一走了之的人。你在公營機構X打一份中層管理的工,職位不是重要到不可或缺,亦無不可取代的重責在身,在這情況下,萬一你選擇離職,你絕對不是逃兵!
有朝一日,你改變了現時的人生價值觀,對公營機構X的改革有了使命感及不惜犧牲,屆時才考慮不再做烏龜不遲。
王文彥
2016年3月31日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