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撤資?國內官方媒體抨擊的對與錯(8)
﹙原文發表於2015年11月30日﹚
要求李行善,兩條路線
在《別讓李嘉誠跑了》的終結章,羅天昊提出:
「對於李嘉誠為代表的香港富豪來說,不管走與不走,作為曾經的獲利者,其在大陸,在中國,未來還有三大使命需要完成,不能輕易一走了之。
其一是,兼顧民生,回報窮人
毋庸諱言,八九十年代之後,香港富豪靠的就是賣地修港口等大生意,靠的就是與權力的結盟,獲得了財富,做的都是一本萬利的生意。未來,隨著香港貧富分化的加大,香港富豪需要實現平安著陸,通過投資不是太賺錢的民生領域,擔負起社會責任,扶持窮人的責任。在大陸,實體經濟雕敝,也需要大量資本的進入,未來,香港富豪不能僅僅投資地產等賺錢行業,也需要投資賺錢一般般的行業,賺點苦錢,為全國經濟復興貢獻力量,而不是沒大錢就撤。」
「二,穩定香港,擔起商界領袖的責任。
李嘉誠是華人世界數十年的商界領袖,甚至可以說是華人歷史上最強勢的商界領袖。其存在對於香港的象征意義,無可替代。
所以,李嘉誠對於養育他的香港,應該負有巨大責任,當下香港動蕩,造成各方困擾,急需定海神針。李嘉誠理應成為香港穩定的基石之一。部分撤退,部分堅守。不能將全部家產都轉移出大陸和香港。
李嘉誠可以撤資,也可以一而再,再而三,但是不能秋風落葉,一掃而光。未來其在大陸,在香港,都應該留下標誌性的財富與物業,刷好存在感。不能一走了之。見風就走非商界領袖之所為。若李嘉誠執意要走,恐數十年聲望,將毀於一旦。若有所捨,有所留,雖犧牲部分利益,亦可保全聲望,對各方有所交代,可謂兩全。
其三是,必須要做更多善事,經營“社會事業”。
經營企業,為商人本職,但是,在中國,尤其需要“經營社會”,這種經營社會,不是簡單的勾搭官府,搞好政商關係,而是切實對於社會廣泛領域的事務,做出貢獻。如教育,社會保障,扶貧,科研等等。」
羅天昊特別指出:
「雖然中國官方的錢財使用方法和過程,確實存在一些弊端,但是,這不能成為將“寧與友邦,不與家鄉”的借口。未來香港富豪,需要加大在中國的社會事業投入,不僅做一個經營商業出色的企業家,還要做經營社會出色的社會賢達。未來李嘉誠人走了,社會事業仍需繼續。」
羅對李及香港一眾富豪行善的要求,是脅之以害,語多威逼。
吳曉波在《李嘉誠是一個怎樣的陷阱?》的末段也是要求(提議兩字可能更恰當)李嘉誠行善:
「千百年來,古今中外,沒有一個人是因為財富眾多而被人們長久地紀念,他能留存于民間的名聲,幾乎全部地來自于他的德行與公共行為。」
吳對李的行善建議,是動之以名。中國傳統上有大志者,不外追求人生三不朽:立功、立德、立言。吳溫馨地提醒李,財富不管有多巨大,人們不會長久緬懷擁有者或曾經擁有者,祇有超著的德行,才可垂之永久,多行巨善就是這樣的德行。
吳曉波沒有具體建議李嘉誠該怎樣行善,但羅天昊的具體要求,我估吳是會同意的。以吳為人的溫厚及他對李嘉誠的整體欣賞,他筆下的提議,一定會刪除羅天昊那樣的「作為曾經的獲利者,其在大陸,在中國,未來還有三大使命需要完成,不能輕易一走了之」、「香港富豪靠的就是賣地修港口等大生意,靠的就是與權力的結盟,獲得了財富,做的都是一本萬利的生意」、「李嘉誠對於養育他的香港,應該負有巨大責任,當下香港動蕩,造成各方困擾,急需定海神針。李嘉誠理應成為香港穩定的基石之一」、「見風就走非商界領袖之所為。若李嘉誠執意要走,恐數十年聲望,將毀於一旦」、「經營社會,不是簡單的勾搭官府,搞好政商關係,而是切實對於社會廣泛領域的事務,做出貢獻」及「雖然中國官方的錢財使用方法和過程,確實存在一些弊端,但是,這不能成為將“寧與友邦,不與家鄉”的借口」損人之語。
必須指出,迄今李嘉誠過往數十年已憑一己的「商業毅力和決策力」及「冷靜的政治決斷能力」,成功地建立了一個跨國家、地區的商業大帝國,成為「華人歷史上最強勢的商界領袖」,在這方面,李已成功「立功」,而且不是普通的「小功」,是「大功」,足以進入歷史,令人長久紀念。吳文沒有指出這點,稍嫌偏頗。對珍惜聲名的李嘉誠來說,「立功」之外,再加上「立德」,三不朽有其二,行善立德不失為一個巨大誘惑。
~ 待續 ~